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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邦法院裁定:GPL 是可执行的合约

2017-05-19 译者:wxy Linux中国
韩国一家开发了 Hancom Office 办公软件的公司在其字处理软件中集成了开源软件 Ghostscript,但是没有遵守 Ghostscript 的 GPL 许可证而开源,也没有为该软件付费。近日,该韩国公司被美国联邦法院裁定其违约。
-- Keith Collins

韩国一家开发了 Hancom Office 办公软件的公司在其字处理软件中集成了开源软件 Ghostscript,但是没有遵守 Ghostscript 的 GNU GPL 许可证而开源,也没有为该软件付费。近日,该韩国公司被美国联邦法院裁定其违约。

Ghostscript 是一个开源软件,由 Artifex 公司开发,其采用了两种许可证:

  • GNU GPL 许可证

  • 商业付费许可证

如果要免费使用 Ghostscript,Hancom 就需要遵循该软件的开源许可证,即 GNU GPL。该许可证要求,如果你的软件中使用了采用该许可协议的软件,并公开发布的话,就需要也采用同样的 GNU GPL 许可证开源。也就是说, Hancom 需要开源其整个办公软件套件。

否则,Hancom 就需要向 Ghostscript 的开发商 Artifex 公司支付商业许可证费用。Artifex 允许商业或其它闭源软件开发商绕开严格的开源许可证 GNU  GPL,只要付费就行。

但是 Hancom 从 2013 年在其软件中使用了 Ghostscript 之后,却什么都没做:既没有开源其软件,也没有向 Artifex 公司付商业许可证的费用。

在 2016 年底,交涉无果的 Artifex 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法院发起了诉讼。

“在发现 Hancom 违反了 GNU GPL 许可证,侵犯了 Artifex 的 Ghostscript 的宝贵版权之后,Artifex 要求 Hancom 停止其侵权行为,并为其多年无版权使用 Ghostscript 支付合理的版权费用,”该公司陈述到,“Hancom 拒绝了该要求,Artifex 转而寻求本法院责令 Hancom 停止进一步侵权并支付其滥用 Artifex 的开源许可证的费用。”

 

Artifex 还提到 Hancom 在 2015 年收入了 8630 万美元。

像 GUN GPL 这样的开源许可证的可执行性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问题。美国联邦巡回法庭在 2006 年的一个判例,雅各布森诉卡泽尔案中,对开源许可证的侵犯裁定可视作对版权申明的处理。但是在本案之前,这种侵犯开源许可证是否可以依法视作侵犯合约并未裁定。

Hancom 尝试发起动议以驳回该诉讼,其认为该公司并未签署任何东西,所以该许可证并不是真正的合约。

“并不是这样”,杰奎琳·斯科特·科里法官在 4 月 25 日的议案中说。她说 GNU GPL “规定了如果用户没有获取商业许可证,即表示同意其条款。原告称被告没有获取商业许可证,并公开表明其在 GNU GPL 下使用 Ghostscript。这些指控足以为合约的存在而辩护。”

科里法官驳回了 Hancom 的动议。按照这样的做法,就树立了像 GNU GPL 这样的开源许可证可以被视作法律合约的先例,在开发商违反了开源许可证时会被起诉。这对于开源社区来说是一个重大胜利。

当然,Artifex 是否可以最终赢得这一诉讼,还要看后继的上诉和裁定。


LCTT 译者
Xingyu.Wang (wxy)共计翻译:1 篇贡献时间:2014-07-26 ->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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