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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小区明年不改造 萧山老旧小区最新改造方案出炉

萧山网 2022-04-25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在萧山政府网上公示。这意味着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将在明年启动,根据方案,到2022年,萧山将完成27个小区的改造提升。


改造需业主积极参与


明年开始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以往主要的不同就是更强调业主的参与。方案强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由政府管理为主转变为公共治理。依据业主意愿确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


也就是说,需要进行改造的小区,能否进入名单,业主的推动也是很重要的。要不要改,怎么改,都要开业主大会决定,再由街道确定名单,向住建局申报。



方案规定,申报老旧小区改造的流程上,各街道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区住建局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


哪些小区能参与?


哪些小区能参与?这是不确定的,因为需要每年申报后走完流程才确定。方案明确的是两点:


(一)改造范围。重点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


(二)改造计划。2020年完成6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6.77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11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7.34万平方米;2022年完成10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7.96万平方米。2020年至2022年,全区总计完成改造老旧小区约27个、356幢、8500套、82万平方米。



也就是说,进入改造范围的主要是建成20年及以上的老小区,还有不足20年但有必要改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


数量上,计划是27个老小区,8500套住宅。


至于很多网友在评论里咨询的高桥住宅区是否改造的问题,此前城厢街道已经在网络问政明确,因危房过多,不再实施改造。


明年起的改造,该住宅区自然也不会进入名单。危房必须先排危解危,这并不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内容,小区业主也并无动力自行出资维修加固。


改造资金从哪里来?


业主参与改造,是否还要出钱呢?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改造资金的大头,不需要业主出资。钱谁来出,方案里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方案,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实施改造提升的,由区级财政给予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的相关补助资金。


对2000年后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原出资责任主体承担改造费用。


要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对个性化服务的自选项目,则由居民自行出资。同时,还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等渠道落实改造资金。



具体改造内容可以看方案,主要是翻新并且增加基础设施。



杭州市萧山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20-2022)


为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和《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9〕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萧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和杭州大都市未来城市新中心的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秉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注重功能完善、空间挖潜、文化挖掘和服务提升,打造“六个有”宜居小区,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公共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由政府管理为主转变为公共治理。依据业主意愿确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内容,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提升功能原则。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一小区一方案”,做好基础功能改造,拓展小区公共空间、居家养老、配套服务功能。


(三)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原则。由区住建局牵头并组织实施,街道、社区充分参与,并发挥好沟通协调作用。


(四)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原则。多方参与“一小区一方案”编制,改造前要确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改造中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难题;改造后提高长效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重点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范围的住宅小区;2000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


(二)改造计划。2020年完成6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6.77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11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7.34万平方米;2022年完成10个小区提升改造,约27.96万平方米。2020年至2022年,全区总计完成改造老旧小区约27个、356幢、8500套、82万平方米。


(三)改造提升内容。以《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为基础,除包含平改坡、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整治、停车泊位增设、管网改造提升等基本内容外,重点突出综合改造和服务提升,具体实施“五改五拓一完善”。


1.五个改造。即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五个方面改造。增加污水零直排、加装电梯、架空线改下、海绵城市、城市家具、口袋公园、建筑节能、充电桩等内容。


2.五个拓展


一是公共服务功能拓展。如快捷报修、紧急救助、家政服务等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居家养老功能拓展。如小区食堂、老年活动室等建设,创新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设立社区养老、虚拟养老模式,老人居家但由专业机构提供服务。


三是空间资源拓展。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空间资源,对无法独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可与相邻老旧小区统筹规划整治区域内空间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就近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多个老旧小区,并优先配建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便民设施;充分利用小区现有资源或产权属行政事业、国企单位的房屋、闲余安置房,补足或增设养老活动用房、食堂、公共活动中心等配套服务用房;社区有条件的可租赁、购买小区房屋增加服务设施空间。


四是智慧小区功能拓展。包括智慧安防和消防、报警服务、智能家居、智慧物业等。


五是文化元素拓展。充分挖掘文化和历史元素,对小区门面、围墙和公共空间作些艺术设计和微更新,为城市留下些有迹可循的记忆和看得见的乡愁。


3.一个完善。完善老旧小区治理体系。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小区改造时要一并建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管理委员会,暂时没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管理委员会的,由街道、社区托管;物业管理缺失的,要通过改造实现物业管理覆盖,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街道负责实行准物业管理。


(四)实施步骤


包括计划申报、计划确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等五个方面。由各街道根据梳理情况上报改造计划,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并形成项目清单及概算。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项目安排,确定资金预算,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街道负责后续管理等工作。


1.计划申报。各街道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区住建局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


(1)征集改造需求。各街道对辖区内当年存在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组织调查摸底,掌握问题,了解改造需求和重点,并形成项目清单。


(2)制订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区住建局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会同属地街道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预算;同步制定居民资金筹集方案以及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物业服务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


(3)申报改造计划。由所在社区在项目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组织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街道集中向区住建局申报列入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2.计划确定。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街道提出的改造需求组织审查,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编制改造计划,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


3.项目实施。按照年度改造计划,由区住建局牵头落实方案设计与审查、招投标、工程实施和监管等具体工作。


(1)方案设计与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由区住建局牵头进行联合审查。


(2)招投标。由建设单位向区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施工、监理招投标申请。区招标管理机构要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招标制度,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统一纳入招标平台公开招标。


(3)工程实施和监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区住建局应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


(4)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区住建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街道、社区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2.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牵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政策方案制定,排定任务计划,组织改造施工;做好综合协调,监督工程实施,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督促改造后长效管理的落实;牵头做好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事宜。


区发改局:负责改造项目的立项工作,参加改造项目的确定,参与指导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改造项目资金的计划、拨付、使用监督和管理、审核。参加改造项目的确定,参与指导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区委政法委:指导小区智慧安防建设;参与改造的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改造期间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小区周边临时停车位的确定,施工车辆通行办理,调处各类涉及治安管理和交通违规行为,指导小区停车位的划定和智慧安防建设;参与改造的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萧山分局:负责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改造的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民政局:配合街道负责改造项目区域内社区居民的指导、监督工作和民主管理,指导社区做好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等工作;参与改造的民意收集反馈、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拟定改造后居民的自主管理方案。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改造项目内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公厕的接管、环境卫生的落实工作,指导做好改造项目内涉及市政设施、绿化提升和维护工作;参与改造的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改造项目内室外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放置,参与改造的方案评审、工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属地镇街(平台):根据区政府责成做好改造项目违法建筑拆除和垃圾清运工作;参与改造项目选定、意见征求、确定,参与初步方案设计、居民宣传、协调工作,做好安全、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拟定改造后居民自主管理方案,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做好改造项目中涉及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负责加装电梯、物业管理等专项工作的推进。


其他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导、支持和配合改造项目中涉及相关专项工作的推进。


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邮政等管线(设施)单位,支持和配合做好水、电、气、通信、邮政设施(信报箱)等改造工作。


3.资金保障


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实施改造提升的,由区级财政给予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的相关补助资金。


对2000年后建成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实施改造提升的,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原出资责任主体承担改造费用。


要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对个性化服务的自选项目,则由居民自行出资。同时,还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等渠道落实改造资金。


4.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加强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参与对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改造项目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28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来源 | 萧山日报
忙着做笔记的常驻小编 | 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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