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萧山3名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
01
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科长沈奇违规收受“烟票”问题。2016年中秋节前至2017年农历年底,沈奇在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科长期间,先后四次接受韩某某等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烟票”等财物,其中“烟票”价值人民币25680元。2019年4月,沈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原副所长孙潇锋违规收受“烟票”问题。2017年年底至2018年2月,孙潇锋在担任区公安分局城厢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曹某等人在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有关案件办理等工作过程中谋取利益,先后两次非法收受曹某所送的“烟票”等财物,其中“烟票”价值人民币34000元。2019年4月,孙潇锋受到留党察看及撤职处分。
03
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前中队副中队长王飞锋违规收受“烟票”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年初,王飞锋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宁围中队、北干中队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接受监管对象杭州某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石某某、杭州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某等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烟票”等财物,其中“烟票”价值人民币4820元。2019年8月,王飞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收受“烟票”背后折射的是作风,
隐藏的是腐败,反映的是政治生态。
以上3起案例大部分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中无戒、不知敬畏,违规收受“烟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汲取教训,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决反对和抵制违规收送礼卡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抓严管、守土尽责,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烟票”的实质和危害,坚决做到不收、不送、不购“烟票”,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成风化俗。区烟草、市监、商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细做实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重点,对违规收送“烟票”等礼卡礼品礼金问题,坚持“收送一起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严厉举措破解作风顽疾,用制度机制巩固拓展成效,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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