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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湖实行“双十条”规定 组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

湘湖发布 萧山网 2022-04-25

企业复工期日益临近

为既能做到重点疫区“三返”人员

不返或少返

又能确保企业在有效疫情管控下正常生产

根据省市区相关规定

在全面排查摸底论证的基础上

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实施

“两告知、两承诺、两审核”企业复工机制

出台湘湖“双十条”

组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




“两告知”:

面向企业书面告知复工的时间、条件、义务、责任等十条防控;

面向企业员工书面告知注意事项、健康申报、管理要求等十条防控要求。

“两承诺”:

企业须与湘湖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书面承诺十条持续满足复工条件的相关要求;

返岗员工需向企业书面承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两审核”:

企业复工前,需提前3天提交申请资料,到达防控要求并经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场初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企业复工后,需接受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常态化复核,重点是督查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如有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一律停工。




复工前,企业必须向管委会

承诺遵守“十条规定”

必须提前三天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告知书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辖区各企业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配合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有序复工。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延后复工,支持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2.企业复工前需提交防疫生产复工方案、防疫职责分工表(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员工花名册及所有员工近14天行程轨迹记录表。企业需在复工前3天通过“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申报备案”数字平台向管委会指挥部申报,到达防控要求并经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

▶3.严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湖北和浙江重点地区或到过重点地区的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员)返岗。

▶4.对已返萧的重点人员,企业必须向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实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5.企业须与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员工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6.企业须将返岗返工员工全部纳入全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实现健康在线监测和服务,一人一码,精准服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安全,对有不适症状及其它可能感染情况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疫情排查、上报等工作,每天下午四点前要督促完成“数字平台”的信息填报并将疫情防控情况汇总上报至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

▶7.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进入单位的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医用口罩;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员工不得集体用餐;对办公区域公共场所每日开展消毒,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监测。

▶8.企业复工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禁止访客进入;不得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的活动,减少会议安排;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9.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严禁在疫情Ⅰ级响应解除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10.企业应自觉接受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检查监督,如有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一律停工。各企业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造成相关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83825038





企业员工必须向企业

 承诺遵守“十条规定”

没有企业通知不得返萧




 企业员工告知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萧山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个一律”临时管控措施,为维护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防控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不早于2020年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返岗没有企业通知不得返萧

2.严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湖北和浙江重点地区或到过重点地区的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员)返岗。已从重点地区返萧的员工,必须主动向企业报告,自觉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3.其他地区提前返萧的员工,须在到达萧山1小时内向企业报告

▶4.须配合企业做好健康登记及体温检测工作,自觉建立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5.员工须与企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不接触湖北、浙江重点地区人员,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聚会等。

▶6.复工后严格遵守企业管理,生产期间全程按规定佩戴口罩。

▶7.创新办公方式,强化数字赋能,应用互联网技术,推广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居家办公,减少人员集聚。

▶8.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做好通风换气;配合企业对大楼内所有公共区域及办公室的消毒工作。不使用中央空调,减少使用电梯。

▶9.在工作中发现有近期往返湖北、浙江重点地区或有接触史的人员,须及时上报

▶10.通过政府官方渠道掌握传染病的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联系电话:83825038



来源 | 湘湖发布
希望疫情尽快过去的常驻小编 | 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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