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气温又要奔“3”,5月以来最强降水正在路上!但有一个好消息…
今明两天我区将以多云天气为主,
天气转晴后,
明天最高气温又要奔“3”!
闷热的体感又要来了!
据萧山气象台,下一波雨水已在酝酿中,预计29号还会引来一波明显降雨,随着晴雨转换,气温也随之变化。明天早晨前后部分地区有雾,请注意出行安全。
这次暖湿气流带来的水汽多,强降雨的影响范围广,短时雨量大,请注意防范小流域山洪、滑坡及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的不利影响。
周六有北方弱冷空气南下,降雨停止,周日是阴到多云的天气。所以本周末天气不错,太阳不晒,气温不高,最高气温28℃左右,吹东北风,人体感觉非常舒适。
不过6月1日开始,暖湿气流非常活跃,萧山又开启多降雨的模式。
总的来说,明天晴热,后天大雨,周末舒爽,6月多雨,所以出门一定要记得带把伞~
萧山气象台今天10时34分发布的天气预报:今天、明天多云;后天多云转阴有中到大雨。今天白天最高气温29℃~30℃,明天早晨最低气温19℃~20℃,明天白天最高气温30℃~31℃。
6月,我国多地将迎来高温期。伴随着气温上升,从下个月起,很多地区都将持续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而且一些省份还对高温津贴标准做了上调。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2018年6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业内人士也提醒,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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