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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面临征迁,产权如何确定?萧山这个做法值得点赞!

俞海波 萧山网 2022-05-18

据媒体报道,日前,萧山城区一处老小区41户居民成功签约,将搬出自己的狭小的老房子,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


报道中说,此次搬迁涉及萧西路98号24户、五道路17户,该41户居民在2017年彩虹大道及万寿桥下街区块拆迁时,因没有房改而搁置。该批铁路居民房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时间跨度大,在产权确定和继承明确上十分复杂,又加上自行搭建等问题,对整个搬迁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这批房屋经历了差不多50年的风雨,状况想必不会很好,然而迟迟未能拆迁,拦路虎还是产权问题。这是城市更新中面临的一个普遍的问题。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难免对此有疑惑:安家几十年,怎么连个不动产权证都没有?


这批房屋称为公房,由公家单位(国有单位等)出资建造,然后再分配给职工居住使用。无论是职工宿舍也好,还是家属居住房屋也好,商品房制度实行之前的城区居民区,就是单位这样造起来的。


经过国企改制、商品房制度等洗礼之后,这批房屋的产权问题,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这批房屋产权到底是谁的?从现代产权制度的角度看,由公有制单位出资建造,登记的也是单位,那么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居民(职工)居住的性质属于租赁。


历史遗留问题,必须要结合历史来分析。在“大公无私”的年代,人们根本没有“私”的概念,房屋产权自然无从谈起。那时候实行的是公家分配,不仅房屋是自己厂里分的,生活用品、米油糖盐乃至子女工作都是包分配的。传统观念里,职工一辈子为单位工作,单位为其解决生活待遇包括房子,理所应当。所以这种分配的公房,跟现在的公租房是很不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



为了解决产权归属问题,房改政策由此诞生。所谓房改,指居住者出资购买住房,变公家产权为个人产权,房屋落到个人名下。但还是有一部分公房,因为原单位消失、倒闭等多种原因,迟迟未能完成房改。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由于产权复杂,不得不搁置此类房屋。而实际上,这类房屋往往面积狭小,采光不佳,居住环境较差,居民老年人居多,两三代人挤在一起,亟需改善居住条件。


最后,在萧山区政府和城厢街道的共同努力下,铁路部门于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了房改,确认了产权归属,这一批居民得以拆迁,一圆安居梦。确权工作繁难复杂,涉及的多是疑难问题,多花一些时间是可以理解的。而这项工作无疑是值得点赞的,在工作人员辛勤汗水的背后,是41户居民的居住权利得以保障。



几十年来的高速发展,使我们当今社会与以往天差地别,城市的发展更是如此。过去与未来,融合与冲突,产生的矛盾或许累积成为长期的遗留问题。解决这类问题远不是套用法律法规那样简单明快,而是要从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人的角度出发,慎重地处理、解决问题。再一次为完满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人员们点赞。



来源丨萧山日报

常驻小编丨萧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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