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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套路

谭保罗 南风窗 2020-11-16

作者 | 南风窗常务副主编  谭保罗

对中国人来说,经济学中的拍卖问题似曾相识,但主要与富人相关,一是房地产商参与土地拍卖,二是土豪参加艺术品竞拍。


其实,拍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问题,对它的深入研究足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比如,瑞典皇家科学院10月12日就宣布,将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两位拍卖问题的研究大师——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 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 (Robert Wilson)。


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两位拍卖问题的研究大师——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


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两名获奖者研究了拍卖的运作方式,以深刻的洞察力,为难以用传统方式出售的商品和服务(例如无线电频率)设计了崭新的拍卖形式,其研究成果使全世界的买方卖方和纳税人受益。


196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首次颁奖,截至2020年10月一共颁发了52次,共有86人获奖。回溯这些获奖的经济学家,他们的共同点都是通过经济学的研究,在某些方面启迪了人类的思考,或者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


在很多人看来,不同于其他自然科学奖项,诺贝尔经济学奖由于处在社会科学领域,评奖标准难以量化,所以经常曝出“冷门”。不过,这个奖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



垄断市场

首先,必须明确拍卖理论在经济学整体框架中的地位。按照大致划分,经济学可以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范畴,所有的经济学学派都可以纳入这两大领域。


微观经济学是主要以市场主体(厂商、消费者等)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分析它们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理性;在此基础上,研究市场机制的运行及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拍卖理论以竞拍者、拍卖者以及拍卖行为、拍卖市场为研究对象,因此也应纳入微观经济学的范畴。


拍卖市场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市场。在微观经济学中,根据供需双方的结构,可以将市场分为四类:垄断市场,如土地、自来水供应市场;寡头市场,如电信、燃油供应市场;垄断竞争,如超级品牌和小厂商共存的日化市场;最后一类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中一般不存在,但农贸市场等没有进入门槛的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的状态。


纽约佳士得拍卖行


显然,拍卖主要存在于垄断市场。这是一个市场上只存在一个供给者,却有众多需求者的市场结构。在垄断市场,拍卖对供给者最为有利。


垄断市场有三个假设条件,除了只有唯一的供给者之外,还包括两个条件:一是厂商生产的商品没有接近的替代品;二是其他厂商进入该行业极为困难甚至绝无可能,所以垄断厂商可以控制市场价格。在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土地供应市场是非常典型的垄断市场。


在美国,垄断市场显然不是土地供应市场,因为这个国家土地私有。在电信频谱等公共领域,才存在垄断,并有拍卖的需求。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两位经济学家的贡献,正是为这些领域的拍卖设计出了新的方法和模型,改善了拍卖方式,让竞拍者(电信公司)和拍卖者(代表纳税人的联邦机构,比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双双受益”。


那么,他们是如何改善拍卖方式的?这必须从拍卖理论的源流说起。


在人类历史上,拍卖早已有之。在没有人权观念的古代社会,拍卖奴隶司空见惯,而罗马军队甚至还拍卖过皇帝这一“职务”。


然而,由经济学家对拍卖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却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在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之前,另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996年获奖)威廉· 维克里(William Vickrey)在1960年代的一篇论文中,已对拍卖进行过系统性论述。


威廉· 维克里(William Vickrey)


他将拍卖分为四种形式:一是英式拍卖,价格从低到高,这最常见;二是荷兰式拍卖,价格从高到低。为何会有从高到低的拍卖呢?


这与荷兰是“郁金香之都”有关。花卉的保质期很短,最先拍到的花卉必然是最新鲜的,价格也自然最高。之后,价格逐渐呈现阶梯式下降,因为花卉临近保质期。对比两种拍卖,很容易发现,英式拍卖是一种价格向上的“价值发现”过程,而荷式拍卖则是价格向下的“价值回归”过程。


前两种是价格公开的拍卖,另外两种则是价格保密的拍卖——第一价格密封拍卖和第二价格密封拍卖。顾名思义,前者是指竞拍者之间并不知道对方出价,而是各自在信封中写下自己的报价,最后价高者得;后者的操作同前者,但最后是报价第二高者得。显然,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是一种更合理的方式。如果按照第一种,竞拍者担心“赢家诅咒”,会故意压低报价,而第二种方式则缓和了竞拍者的担忧,能够吸引更多的竞拍者参与,也更有利于真实价格的发现。


香港苏富比春季拍卖会现场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也被称为“维克里拍卖法”,对拍卖行业无疑提供了极富建设性的指导价值。不过,这还无法保证维克里拿到诺贝尔奖。维克里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更加广阔的公共部门定价领域所作出的贡献,特别是他对税制设计、市政服务定价等方面的创建性研究。



拍卖,越来越复杂

202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专门颁给了拍卖理论,因此也被认为是拍卖理论“首次获奖”。为何专门颁给拍卖理论,在学界看来,很大程度是源于理论对实践的指导。


在过去,拍卖往往是很简单的,但现在的拍卖开始变得更加复杂。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过去拍卖的商品,其公共属性并不高,拍卖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有限。比如,艺术品、古董的拍卖,主要发生在私人领域,而且局限在富人群体之中。到了工业时代,油井和矿山等也加入了拍卖行列,但这些资源型“物品”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对整个国家的影响也有限。


2010年,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举办首届专利拍卖会,公开拍卖智能信息、无线通信、集成电路、信息安全、物联网、高性能计算等十余个技术应用方向的324项专利


但现在的情况变了,特别是通讯技术的不断迭代,从2G、3G、4G到5G的不断进步,让通讯领域的特许牌照拍卖变得更加频繁。


在绝大多数国家,矿山、油井拍卖的收入是地方性事务,对采掘权利的出售只需要考虑尽可能提高售价以补贴地方财政,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少污染的问题。这是一种相对简化的“线性思考”。但通讯领域的拍卖则事关对全国性市场的影响,更和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安全有关。因此,它需要考虑更多方面的因素,注定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拍卖。


另外一个不同是,拍卖模型的存在前提正在改变。


首先,是拍卖品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遭受挑战。在维克里之后,2007年的诺奖得主罗杰·迈尔森(Roger B. Myerson)还提出拍卖品共同价值的概念。他认为,拍卖品对每一位竞拍者来说,的确有着独一无二的私人价值,但也存在“共同价值”。比如,一口油井对所有竞拍者来说,实际储量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共同价值。只是由于竞拍者私人信息的不同,导致了拍卖时出现不同的报价。



此外,私人信息会互相影响。在公开的英式拍卖中,竞拍者获取别人的报价之后,再重新报价,这一过程本质上是根据新掌握的信息信号(他人报价)对私人价值进行修正的过程。


可以看出,迈尔森提出的共同价值概念是一种不小的创新,更具有很强大的承前启后作用。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形成一整套指导和改善拍卖方法的方法论。这也并不能责怪迈尔森,因为他的研究领域太广了,涉及整个博弈论的方方面面,而拍卖只是博弈论的一个创新应用场景而已。


接下来,威尔逊和米尔格罗姆师徒二人登场了。他们生逢其时,迎来了新的拍卖时代,这使得他们得以施展才华,以理论指导实践。



选对赛道很重要

新的拍卖时代有着两个变化。一是拍卖物的变化,二是拍卖理论的不断创新。实际上,两者也互为推动,师徒二人的研究历程就是最好的证明。


在迈尔森的基础上,威尔逊发展了共同价值理论,并更进一步地提出了一个颇具现实性意义的问题——共同价值的不确定性程度和私人信息的多寡,将决定拍卖的效率。当共同价值不确定程度越高,私人掌握的信息越少,那么竞拍者越保守,越倾向于避免“赢家诅咒”。更极端的情况是,竞拍者寥寥,甚至流拍。


米尔格罗姆则在迈尔森的基础上,更清晰地提出了“关联评价”概念。他认为,拍卖品的估值固然是由竞标者的私人信息所决定,但私人信息具有相互关联性,这种关联性在竞拍时显得尤为重要——竞标者的估值信息会互相影响,大家不断修正自己的估值,这就是“关联评价”。于是,拍卖也变成了一种基于私人信息不断暴露和交互的博弈过程。


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威尔逊(左)与保罗·米尔格罗姆


不难发现,两位的理论创新都极富有“时代特征”,与信息时代的公共部门定价需求发展几乎保持同步。以频谱拍卖为例,拍卖的频谱对运营商来说很难说是独一无二的,它们的共同价值在总价值中占比很高,而且也非常不确定;此外,一线新的通讯技术,其商业前景往往难以预料,运营商自己也不一定有底,这就等于运营商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也比较少。


这样的背景之下,拍卖可能变得非常没有效率。实际上,1990年代之前,美国运营商取得频谱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甚至是通过游说政府以象征性的低价取得,市场极不规范。还有人认为,运营商占尽了政府的便宜,本质上是纳税人的利益流失太多。


不过,美国政治的转向改变了这一切。


总统克林顿(任期1992—2001年)上台之后,开始实施以减少财政赤字、缩减非生产性支出为核心的财政政策改革。在节省支出的同时,联邦政府也想方设法增加政府收入。但是,增税显然不容易,增收却有其他办法。于是,1993年,克林顿签署法令授权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频谱进行拍卖。威尔逊、米尔格罗姆等专家也因此被召集,负责设计拍卖规则。


1993年克林顿首次当选就职宣誓(资料图)


这也是所谓“同时加价(多轮)拍卖”(Simultaneous Ascending Auction)规则的由来。这一规则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同时,即拍卖方将所有的可供拍卖的牌照同时进行拍卖,竞拍者可以对一个或多个牌照进行报价,报价是保密的,竞拍者互相不知情;二是加价(多轮),第一轮竞价结束,必须进行下一轮。下一轮竞拍必须在前一轮竞拍标的所得最高出价的基础上,再加价5%到15%作为底价,再次进行拍卖。那么,到底进行多少轮呢?必须等到每一个竞拍标的不再有更高的出价,那么拍卖就结束了。


这种崭新的规则带来两大好处。第一,将所有的可供拍卖的牌照同时拍卖,等于给了竞拍者购买频谱组合的机会。在同一代通讯技术之中,不同的频谱或不同地区同一频谱,对运营商来说,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可替代性,单个频谱可能价值不高,让竞价者意兴索然。而通过组合的方式,则可以更好地发掘频谱资源的价值,比如相邻地区的频谱组合就比较利于运营商的异地扩张,而人力密集的公共交通设施的频谱牌照也广受欢迎。


二是多轮拍卖更利于发现价值,缓解竞拍者对“赢家诅咒”的担忧。每一轮拍卖的价格暴露,都等于将竞拍者的私人信息(对卖品的评价)贡献给市场,市场信息更加充裕,信息不对称将获得极大缓解。而竞拍者在进入下一轮时,也可以选择退出。对比而言,如果按照传统的单轮拍卖,结果可能是买家出于对“赢家诅咒”的担心,选择观望或者合谋,不会将自己的私人信息贡献给市场。



毫无疑问,两位大家对拍卖的开创性研究的确改变了这一领域,正如诺奖委员会所说的那样,给买卖双方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


统计显示,仅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使用同时加价(多轮)拍卖这一方式,在过去20年间就获得了超过1200亿美元的收益。这一模式还被各国纷纷效仿,如英国、荷兰、印度、奥地利等。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对这一创新模式的运用,各国合计产生的收益高达2000亿美元以上。此外,加价(多轮)拍卖还被用于油气、电力等拍卖领域。


好的经济学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而更好的经济学——比如诺贝尔奖级别的经济学,不但改变思维方式,还提供了一整套改善社会运行的方法论。当然,对经济学家来说,顺应大势,选对研究领域也很重要。比如,信息时代的技术迭代和政府财政的结构性改革,让公共部门定价研究变得极为重要,而拍卖这一小众领域也因此不再冷门。


选对赛道,对任何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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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荣智慧

排版 | 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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