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检说案丨醉汉袭击民警,以涉嫌袭警罪捕了!
看港剧的朋友大概对“袭警”一词并不陌生,但在我国内地,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袭警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
直到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袭警罪才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并单独设置法定刑。
近期,我院办理了一宗以涉嫌袭警罪定性的案件。
2021年4月6日晚上十一点多,警方接获群众报案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某开发区对开路段,一名男子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接到指令后,公安民警与救护人员先后到达现场,确认男子只是醉酒无碍后,救护车先行离开,民警则继续了解情况。
原来,喝了不少白酒的犯罪嫌疑人方某行至该处时醉酒倒地,被警察及医护人员叫醒后,方某表示不需要前往医院治疗,但依然逗留在道路上不离开。期间民警黄某及辅警徐某多次劝诫,并试图询问其住址及其家人联络方式等,方某不予理会,后不断辱骂进而多次动手推撞民警,经警告无效,民警将其制服。方某酒醒后,称对此事没有印象。
经审查,我院近日依法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方某,目前案件正在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中。
什么是袭警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增了比原来妨害公务罪要重的刑罚条例。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袭警罪罪名。
为什么增设袭警罪?
在我国原立法规定中,袭警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起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呼吁严惩此类犯罪。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袭警罪在中国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什么行为会被认定为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关键词: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人民警察。其中,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另外,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据此,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这些人员,有可能构成袭警罪。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袭警”行为,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条件,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作为一个尊法守法的群众,应当自觉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共同营造安定的法治环境。
往期回顾:
我为群众办实事︱跨省团伙网游“开挂”获利近百万,我院依法批准逮捕!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司政企多方积极搭建知识产权助力家具行业民营企业合规发展平台
文字:莫志宇、叶晓玲
编辑: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