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佛山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公检法同堂培训在我院举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高效、准确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8月29日,佛山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公检法同堂培训在我院举办,该次培训由佛山市检察院组织,我院承办。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司法。
2022年挂职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
入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获得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集中“充电” 同步提升
如何认定嫌疑人、被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原则上认定明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提出“不明知”证据的责任。
根据性侵害未成年犯罪的特殊性和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准确理解和把握该类案件证明标准需要注意以下七大误区……
为什么规定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对基层公安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
如何对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保护和救助?
三次隔空猥亵是否作量刑升档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在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是一线办案人员当前重要课题。何挺教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期间参与了上述两个重要司法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对上述两个文件的理解和法律适用进行专题授课。
何挺教授从两个文件的制定背景开始,介绍了两个文件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立法目的,为办理此类案件打下了理念基调。接着何教授分两章讲授两个文件中具体的规定,对定罪分析、量刑档次把握、证据审查、程序设置等11个方面作详细讲解。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如及时雨,解开许多内心的疑惑。
参观交流 凝聚共识
下午,顺德区公检法涉未成年人刑事业务的干警及区司法局、妇联代表参观了我院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及改造后的未成年人领航关爱中心。
随后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结合培训内容、文件规定及实际办案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
何教授对我区公检法直面问题、不搞形式的会风表示赞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点评、解答,就顺德区下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办案中心建设提出了建议。
持续发力 护航未来
培训最后
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负责人
对本次培训作点评
法院
陈晓明副院长本次同堂培训规格高、选题好,何教授的授课从理论到实践深入浅出,对具体办案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各部门交流也很深入,增进了理解,共同得到了进步。
公安局
陆晓勇副局长
检察院
肖秀敏副检察长
往期回顾:
文字:吴子鹏
图片:杨伟樑
编辑: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