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对如何佩戴党员徽章提出明确要求
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对于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强化其党性观念、更好地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日中组部专门下发通知,对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通知》指出,党员徽章式样沿用《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推荐式样,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xx省(区、市)或者xx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徽章尺寸为24mm×22.5mm×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
《通知》强调,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各部门(系统)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们根据实际,研究决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事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在《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推荐的党员徽章生产企业订制。各省(区、市)也可自行确定生产厂家制作党员徽章,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党员徽章制作经费可从党费中列支。
附:党员徽章图样
实物照片
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求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组电明字[2011]48号)
当前,全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正在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一些地区和部门党组织为党员发放并组织佩戴党员徽章,有利于党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现就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佩戴党员徽章应当严肃、庄重。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
2、为做好佩戴党员徽章工作,我们设计了党员徽章推荐式样。党员徽章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特注:毛泽东字迹);背面标注XX省(区、市)或XX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徽章尺寸为24x22.5x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单价为1元。定点企业为浙江苍南县金乡徽章厂(联系电话: 0577-64593243)。
3、尚未发放并准备发放党员徽章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可由省(区、市)、部门(系统)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宣接与定点生产企业联系制作。制作经费可从各省(区、市)、部门(系统)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
各地各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要重视佩戴党员徽章工作,通过发放并佩戴党员徽章,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1年9月22日
(来源:上海基层党建 ID:shjc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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