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不能把车借给你”那些你不知道的后果,永川人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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蹬蹬蹬蹬蹬
国庆长假马上要来了
很多人会趁这个时候出去自驾游
说到自驾游
有一个问题真是困扰了很多永川车主
借 车
如果朋友向你借车
你是借,还是不借?
你已经委屈了那么多年,总该学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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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中国有句古话叫
“车 和 老 婆 概 不 外 借”
所以关于借车的问题
小编还是建议你们一律拒绝!
为什么呢?
我们都知道,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
作为车主,是要连带责任的!
借车本是好意
可是却在无形之中承担了很多风险啊!
下面就来看几个活生生的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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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借车者又没有能力偿付,车主就得承担连带责任。而这样的事故已经发生多起,值得每一个车主警醒!
2012年10月,江夏的蔡某在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蔡某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
(资料图)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保险公司还不会赔你一毛钱……
案例二2015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吴某某无证驾驶琼AYH×××小型轿车,行驶至儋州市中兴大街福源酒店门前路段时,与陈某某无证驾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1死2伤。当时小型轿车驾驶人吴某某弃车逃逸。目前吴某某已归案。
而驾驶人并非车主,经调查,吴某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其朋友租赁后转借。
案例三2015年2月,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高速冲上河堤,飞跃洨河,在空中翻转180°后,车底朝上,车顶向下,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车体几乎扁平,车内四人殒命。
而更悲剧的是,驾驶人并非车主,属借用,原车主已近崩溃。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基本报废),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
2016年1月23日,据湖南都市频道报道,郭某把自己的沃尔沃S60借给朋友去化龙池,借车人酒驾+超载+超速 飞下十二米浦沅立交桥…四死两重伤ICU抢救…驾车人已死。
郭彪面临700万以上的经济追偿…
借车应该注意些什么?
你把车借给别人,如果发生事故,
可能产生的后果有:
如果车主无过错、借车人没有责任,那没有关系;但如果有责任,特别是车上有人受伤,而借车人没有钱,那车主就倒霉了。
如果借车人酒后驾驶,保险公司一分不赔,他赔不起的都要你买单。
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等等,保险公司不赔的都要他来赔,赔不起就要你先暂时代他买单。
你借车给人后,他又转借第三人,出事了会怎么样?如果第三人和转借的人都赔不起或不愿意赔,索赔失败的,你还是得负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你明知道或没办法证明你不知道对方没驾驶资格,还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对方没有安全驾驶的能力,例如酒后驾驶,吸毒等等,还把车给他开,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连带赔偿责任那么简单了。
如果非要借车,
将车出借之前,一定要确认两件事:
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
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
而且: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
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签署协议,签署借车协议能够更好地维护借车双方的相关利益和责任,避免事后扯皮不清。当然借车人可以主动提起签协议,既显诚意又能不让朋友过于尴尬。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
不管如何一定要签借车协议!!!
▌素材来源:整编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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