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公布一批“老赖”,看看他们都是谁?
在永川,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因民间借贷、
土地承包经营、
机动车交通事故、
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
信用卡纠纷等成为债务人,
却在多次催促后仍迟迟不履行相关义务。
今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征戒力度,
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
永川区人民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看看他们都是谁?
永川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李玲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5万元
被执行人:喻世丽
被执行人:任明勇
被执行人:彭红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0.9万元
被执行人:张建
被执行人:李桂华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标的:6.6964万元
被执行人:陈正富
案由:劳务合同
标的:52.725万元
被执行人:黄勇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80万元
被执行人:杨代秀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0万元
标的:280.804万元
被执行人:孙中超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
标的:100万元
被执行人:谭明和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
标的:0.7676万元
被执行人:彭传洪(永川区洪龙塑料厂负责人)
案由:劳动争议
标的:0.8365万元
被执行人:王斌(重庆新花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案由:劳动争议
标的:3.2833万元
被执行人:杨美高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标的:1.2027万元
被执行人:刘桂海(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0.8105万元
被执行人:庞开渠(重庆渠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标的:2万元
被执行人:罗庆才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20万元
被执行人:叶昌平
案由:建设施工合同
标的:1.7万元
被执行人:唐丽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37万元
被执行人:陈良才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标的:3.9万元
被执行人:张清丽
案由:借款合同
标的:104.28万元
被执行人:宋正明
被执行人:卓东幸
案由:借款合同
标的:19.55万元
被执行人:曾容
案由:借款合同
标的:1900万元
被执行人:邱世军
被执行人:吴盛
案由:借款合同
标的:70万元
被执行人:李珍
被执行人:谢明忠
被执行人:肖显秀
被执行人:蔡荣强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9.6万元
被执行人:盛书义
被执行人:何小均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7.19万元
被执行人:何孝永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12.56万元
被执行人:雷泽玉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4.05万元
被执行人:凌宗城
被执行人:周兰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9.0245万元
被执行人:温中木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8.3608万元
被执行人:刘洋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21.2148万元
被执行人:沈心宇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4.1393万元
被执行人:陈显清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22.0168万元
被执行人:罗玉洪
案由:信用卡纠纷
标的:1.1771万元
被执行人:杨守军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0.4万元
被执行人:谭昌渊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36.9万元
被执行人:李艳忠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9.54万元
被执行人:李元高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200万元
被执行人:潘波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60万元
被执行人:夏云彬
案由:交通事故
标的:5.9464万元
被执行人:赵红
案由:借款
标的:19.5万元
被执行人:刘宗哲
案由:借款
标的:10.6万元
被执行人:秦吉贵
被执行人:张世华
案由:劳务
标的:7万元
被执行人:张骏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31万元
被执行人:侯耘双
被执行人:李国燕
案由:不当得利
标的:9万元
被执行人:周耀
被执行人:杨辉建
案由:劳动争议
标的:11.7万元
被执行人:苟其彬(重庆齐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标的:51.1322万元
被执行人:尹觉彪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2000万元
被执行人:傅云昌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200万元
被执行人:左明智
被执行人:代永良
案由:交通事故
标的:22万元
被执行人:唐赐宾
案由:交通事故
标的:23万元
被执行人:侯长珍
被执行人:余元江
案由:保证合同
标的:60万元
被执行人:周树英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
标的:120万元
被执行人:任驰
被执行人:张仁莉
被执行人:任家灿
被执行人:吴德钢
被执行人:黄成玉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
标的:6.3万元
被执行人:苏无兵
被执行人:杨大江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70万元
被执行人:廖明春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9万元
被执行人:程灿模
被执行人:唐中书
被执行人:苏 勇
案由:离婚后财产
标的:23万元
被执行人:陈 波
案由:借款合同
标的:1.3万元
被执行人:蒋维刚
被执行人:刘恒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8.6万元
被执行人:周成水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5.35万元
被执行人:肖学君
被执行人:谷深宏
案由:健康权
标的:0.4803万元
被执行人:孔容
案由:离婚
标的:1万元
被执行人:蒋仁英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8万元
被执行人:高深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
标的:4万元
被执行人:袁昭
案由:健康权
标的:0.825万元
被执行人:熊娟
被执行人:宋东
案由:追偿权
标的:5.6511万元
被执行人:潘利
案由:婚姻家庭
标的:4万元
被执行人:黄玉田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标的:8.3万元
被执行人:张金平
案由:劳务合同
标的:6万元
被执行人:李廷春
案由:买卖合同
标的:50万元
被执行人:刘相云
被执行人:孔令富
被执行人:唐健力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45万元
被执行人:邓武国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2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市协心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服务合同
标的:0.7万元
被执行人:宣汉县京海亚鹏钢结构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标的:1.87494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齐兵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标的:3.3238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秋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2462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星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重庆市顶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15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市缔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民间借贷
标的:27万元
被执行人:重庆恒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标的:64.3万元
限制高消费令
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
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限制高消费令自动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01月23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联系人:永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举报电话:023-49519894或17782187868
(图文资料由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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