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全城紧急“通缉”这些年那些“吃人”的怪物
据永川某网友爆料称,经过凤凰湖管委会快到五小区的时候,踩到了一个下水道盖,突然断裂,还好反应及时,差TM一点点整个人都掉下去了......整个高度4米多。
为了不让后来的人有同样的遭遇,这位热心网友找来个废桶放在这里提醒路人,星星姐对此做法送上108个赞啊!
然而回顾那些吃人“井盖”的事件,星星姐不禁感到痛心啊。
孕妇散步踩在了井盖边 井盖一翻人掉下去了
2014年8月12日,怀孕已经6个月的魏女士和家人出门散步时踩在了人行道上一个井盖的边缘,来不及反应的她,井盖就翻了,整个人就掉下去了。井盖悬在井口中间,魏女士的肚子卡住了下坠的她。
吃人“井盖”将一个家庭推入无边的黑暗
2012年6月12日,六岁女童刘佳儒系踩破严重锈蚀的盖在化粪池口的油桶盖不慎坠入化粪池溺死。
长沙21岁女大学生掉入无盖下水道
暴雨夜, 21岁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长沙城区一无盖下水道,随即被湍急的水流卷走,至今下落不明。
其他命丧井盖之下的人们
2008年6月,太原,2人被无盖井吞噬,身亡
2010年5月,广州,1人坠入下水道身亡
2011年6月23日,两名男青年在雨中推车时,不慎掉进没有井盖的排水井被冲走身亡
2012年3月,河南许昌连接发生窨井盖被盗,至使一名行人在文化路无盖井处摔伤
2013年5月20日,常宁市一名两岁孩童在绿化带中玩耍时,不慎掉入一处无盖窨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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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井所伤该如何索赔:受害者多则承担60%责任
读而思
duersi
因井盖被盗受伤:应先由管理者赔偿,小偷被抓获后可向其追偿
根据我国《刑法》第117条规定,破坏火车轨道、公路等交通设施的,足以构成危险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偷盗者将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据该法第119条规定,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偷盗者将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因井盖损毁、被冲走而受伤、坠入排水井身亡:《侵权责任法》规定井盖管理者应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井盖权属主体在井盖致人损害时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井盖权属主体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管理维修义务,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井盖权属主体便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井盖致损在我国属民事侵权责任,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2010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更是规定了“物件损害责任”:对公路这一构筑物因管理、维护瑕疵致人损害的,明确为民事侵权责任。
无主井盖不只是一个债主
读而思
duersi
井盖不仅由市政部门管理还有水电燃气各公司
无主井盖伤人往往不了了之 从维护到赔偿都在踢皮球
国外井盖管理:不仅安全还有国家赔偿
读而思
duersi
在法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城市地下管网都是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在美国和加拿大,不论水、电、气、污水、交通及电信,地下通道的管理统一归市政一家。任何一位美国公民在马路上发现有井盖丢失,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负责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局行政渎职。
井盖凶猛:这些年多少人命丧井盖之下
说是“吃人”的井盖,难道会过分么?窨井吞人,时有发生。然而,夺命的,绝不仅仅只有看得见的井盖,实际上还有一副看不见的“井盖”。张开血盆大口的无盖下水井吞噬无辜的生命,这令人悲恸的场景任谁也不想看到。
星星姐只想说,井盖虽小,却关乎生命。希望主管部门要想真正做到为民服务,就该从井盖这样小的细节做起,从关乎市民安危的一点一滴做起。也同时提醒市民们外出一定要注意安全。
大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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