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教师的十条标准
《教育文摘周报》2013年3月20日第3版上有一篇徐静安《重温北京四中的教学要求》的文章,谈到了好教师的十条标准,特转贴如下:
1962年,北京市第四中学印发了源自该校许多著名教师教学经验的《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共计十条,标题都是通俗易懂而又含义深刻的教育成语。如今重温之,笔者深感作为一名教师若做到了这十条要求,就一定是一位好教师了(原文近四千字,现摘要如下)。
1.循序渐进。
教学须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部分到整体,由片段到系统。到总复习时,更要讲究综合,系统。
2.举一反三。
对主要知识力求学生达到深刻理解,牢固掌握,熟练应用,教师在这些地方要讲解精透,善于启发,并使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如此才能触类旁通,认识同一范畴的其他事物。
3.深入浅出。
教师在透彻理解所讲问题的本质的基础上,善于用学生知识领域中已有的或生活中熟悉的事例,来比喻目前尚属不可捉摸、难于理解的理论问题,借助感性材料讲明理论概念。
4.直观形象。
语言的直观:清楚,简练,形象生动。事物的直观:直观教具,实验,演示。将教材难解部分通过直观形式加以表达,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
5、文以载道。
把载道之文钻研透彻,弄清文中所载何道。特别是积极正面的东西,更要注意发挥教材本身的感染和教育作用。
6.温故知新。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把新知识转化为已学过的旧知识。讲新知识时联系相关的旧知识,从旧知识自然地引入新知识,对某些重要的知识更要步步为营,环环紧扣,反复练习,不断深化。
7.循循善诱。
善于进行学习目的教育,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首先靠教师把课讲好。讲课不平淡。不沉闷,方法灵活,集中紧凑,师生关系融洽。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读书方法和读书习惯。
8.有的放矢。
对教材的难易和学生的程度要心中有数。对学生程度的估计,一要避免过高,二要避免过低。
9.因材施教。
对学习突出的学生,与班主任联系后,指定参考读物,多方启发诱导,培养拔尖学生。成绩较差的学生要及时多辅导。
10.教学相长。
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和谐,有如春风化雨,学生自然勤学乐业;教师也可毫不分心地传授知识,情绪高,讲得精彩。必须教育学生尊师,这也是纪律教育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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