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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制度是农村妇女最有力的保护伞

2015-08-16 新浪微博@高富强 女权时评圈

这两天光顾着关注天津大爆炸了,而把我一直想说的聘金话题搁置了起来。据东南网报道,陕西小伙陈某因给女方家长支付不起16万元的聘金,准丈母娘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并拉着女儿准备去堕胎。最后,经民警调解,陈某的父亲举债支付了部分聘金,剩余部分陈某打下欠条,两个年轻人才得以订婚。

妇女不是商品,岂能用金钱交换?在互联网上,对准丈母娘的口诛笔伐不绝于耳。我也知道,明码标价的婚姻,根本没有爱情可言。事实上,水涨船高的农村聘金,一直令农民深恶痛绝。我的老家在农村,只要我一回到家乡,这个话题就充斥耳边。

由此看来,狠刹农村聘金流行似乎就是一件移风易俗的好事情。据《西部商报》此前报道,甘肃省庆阳市两办(市委办和政府办)就联合制订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抵制“天价彩礼”等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之中。

虽然聘金是赤裸裸的人身交易行为,但我并不赞成政府强制取消聘金制度,更反对对索取聘金的女方家庭进行指责。道理非常简单,这项表面是树立文明新风的改革,其实受损的是妇女一方,而男方纯粹获益。取缔聘金制度,是单纯地站在男方的角度思考,没有考虑女方的实际处境。

在中国,婚姻家庭关系一直秉承着男娶女嫁的传统模式,结了婚的妇女是作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存在的,本来就没有多少独立而言。如果两性平等的大环境不做改变,取消聘金制度,只能让妇女的生存更加艰难。在很多地方,聘金是男方家庭最大的一笔支出,一个普通家庭,前半辈子要积攒聘金,后半辈子要还聘金之债。正因为如此,男性对待自己的妻子,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肆意施暴,才会给妻子一定的家庭事务决定权,怕妻子离去而人财两空。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聘金数额再高,都是两者自愿达成,并没有要挟与强迫。由此推断,男方之所以愿意出此巨额财产来做交换,必然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就是他的付出与获得相比,获得要远远大于付出。比方说,男方家庭需要一个女人来传宗接代繁衍子嗣。

理想社会缔结婚姻,无关金钱唯有爱情,但理想与现实相去甚远,我们不能把理想社会的想象,确定为现实社会的规则。有人批评聘金制度是父母拿女儿获利,但谁都应该明白,父母才是女儿最亲近的人,在男娶女嫁的婚姻框架之内,女方父母收取男方家庭的聘金,也是站在女儿的利益着想。

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女孩子,不顾父母的反对,不要男方的聘金,追寻所谓的爱情。但据我观察,她们最终的结果却是,得不到包括丈夫在内的男方家庭成员的尊重。我回老家时,母亲总是说,谁谁谁家娶的媳妇贵,谁谁谁家娶的媳妇贱。当整个社会系统把妇女以贵贱来衡量时,如果你家不收取聘金,你家的女儿无形中就低了一个档次。

独立的女性当然对聘金制度嗤之以鼻,但是,独立的女性不是放弃聘金而走入男方家庭,而是拒绝传统的婚姻家庭。如果传统的婚姻模式不加改变,更多的女性将登上反对婚姻的舞台。聘金制度消亡,是两性平等的必然选择;而两性不平等的社会,聘金则能给婚姻内的女性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不改变两性不平等的社会现状,而以改革民俗的名义呼吁取消聘金,是男权社会的障眼法而已,希望妇女不要上当。除非你要构建一个妇女本位的新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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