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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代表全部选出(附名单);@所有人:下月起一大波重磅新规实施

2017-09-30 财富观察 财富观察

2287名党的十九大代表全部选出(附名单)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全国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2287名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


党的十九大代表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央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产生的。


当选代表总体上符合中央规定的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作风品行和较强的议事能力,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显著成绩,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代表结构与分布比较合理,各项构成比例均符合中央要求,具有广泛代表性。他们中,既有党员领导干部,又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有一定数量的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


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届时还需经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共2287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乙晓光 丁宁(女) 丁琪(回族) 丁小强 丁业现 丁向阳 丁红都 丁志峰 丁来杭 丁学东 丁荣军 丁唯秀(女) 丁薛祥 卜宪群 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 于勇 于颂(女) 于静(女) 于广洲 于长军 于丛乐 于立军 于吉红(女) 于伟国 于丽霞(女) 于来政 于虎元 于忠福 于绍良 于春生 土旦赤列(藏族) 才仁吉藏(女,藏族) 万少华 万立骏 万明杰 万资姿(女) 小香玉(女) 卫星 习近平 马兵 马凯 马欣 马波(土家族) 马魁 马静(女) 马飚(壮族) 马懿(回族) 马卫庆 马开慧(女,水族) 马中贵(回族) 马升昌 马长青(回族) 马正武 马正跃 马乐声 马兰霞(女,回族) 马吉孝(回族) 马廷礼(回族) 马旭东(回族) 马旭明 马兴瑞 马志宏(回族) 马志勇 马国强(回族) 马忠生 马学军(东乡族) 马宜明 马承祖 马春山 马春雷 马顺清(回族) 马哲文 马晓天 马富国 王艺(女) 王文 王可 王平(女) 王立 王宁(福建) 王宁(四川) 王宁(武警部队) 王民 王刚 王华 王军 王红(女,土家族) 王进 王辰 王兵 王宏(女,安徽) 王宏(中央国家机关) 王良 王昌 王昕(女) 王凯 王侠(女) 王波(女) 王荣 王炯(河南) 王炯(中央金融系统) 王勇 王勇(吉林) 王晓 王浩 王菲 王晨 王敏(女) 王琳 王越 王锐(甘肃) 王锐(满族,解放军) 王滨 王群 王静(女) 王奭 王毅 王蕾(女) 王耀 王曦 王一彪 王乃学 王小节(女) 王小平 王小东 王小宁 王小洪 王广金 王卫东 王卫达 王子联 王飞雪 王天力 王云平(女) 王云坤 王云鹏 王艺华 王少军 王少峰 王中美(女) 王长义 王长河 王化永 王月华(女) 王文涛 王文娟(女) 王文霞(女) 王为人 王双飞 王玉普 王正伟(回族) 王正谱 王东明 王东峰 王东海 王东群 王乐义 王尔乘 王冬林(白族) 王立山 王立平 王永礼 王永前 王永康 王亚杰 王成国 王光亚 王光国(土家族) 王伟中 王伟光 王传喜 王华君 王向红(女) 王会生 王会勇 王兆力 王创民 王旭东 王多明 王羊娃 王安庞 王红心(女) 王进足 王志民 王志刚 王志海(蒙古族) 王志群 王抒祥 王克荣(女) 王岐山 王秀芝(女,蒙古族) 王秀杰(女) 王作安 王沪宁 王宏斌 王良成 王良福 王君正 王改梅(女) 王邵军 王拥军 王松柏(羌族) 王国生 王昌荣 王昌顺 王忠才 王金龙(陆军工程大学) 王金龙(陆军第八十三集团军) 王金花(女,黎族) 王金丽(女) 王京清 王泽山 王宝虎 王建军(陕西) 王建军(青海) 王建国 王春田 王春宁 王革冰(女) 王荣平 王南石 王树权 王树春 王战营 王思齐 王俊强(拉祜族) 王胜俊 王彦兰(女,回族) 王彦翠(女) 王炳跃 王洪章 王洪斌 王洪旗(回族) 王宪魁 王祖继 王艳玲(女) 王莉霞(女,蒙古族) 王晓东 王晓光 王晓波 王晓晖 王恩东 王爱文 王爱国 王爱荣(女) 王海燕(女) 王家胜 王家瑞 王继平 王堂林(女) 王常松 王曼丽(女) 王铭晖 王清宪 王淑芳(女) 王雁飞 王雅丽(女) 王雅楠(女) 王辉青 王景武 王寒松 王瑞连 王蒙徽 王新东 王新成 王福生 王德佳 王燕文(女) 亓庆良 韦美芬(女,壮族) 韦慧晓(女,壮族) 云光中(蒙古族) 支树平 尤权 尤立红(女) 尤明国(赫哲族) 车俊 巨克中 巨晓林 牛一兵 牛文梅(女) 牛青山 牛国栋 牛学兴 牛俊雁 牛锡明 毛万春 毛有丰 毛伟明 毛雨时 毛剑宏 毛剑明 毛腾飞 仇鸿(女) 仉锁忠(回族) 乌兰(女,蒙古族) 乌云苏依拉(女,蒙古族) 文国栋 方向 方玮峰 方秋子(女) 方美芳(女) 尹力 尹中(苗族) 尹弘 尹计平 尹建业(白族) 尹洪文 尹蔚民 孔诚 孔昌生 孔绍逊 巴珍(女,藏族) 巴音朝鲁(蒙古族) 巴特尔(蒙古族) 邓伟(女) 邓勇 邓小刚 邓卫平 邓向阳 邓红蒂(女) 邓迎香(女) 邓英林 邓波清 邓建华 邓建军 邓修明 邓恢林 邓真晓 玉山江·肉孜(维吾尔族) 未晓朋 甘霖 甘露(女) 甘军华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艾合买提·买买提(维吾尔族) 古丽孜娜提·吐坎(女,柯尔克孜族) 左敏(女) 石君(女,土家族) 石玉钢(苗族) 石玉喜 石正露 石华军 石奇珠 石泰峰 布小林(女,蒙古族) 龙子平 龙长春(苗族) 龙以明 龙秋亮 占地斯门(女,藏族) 卢少平 卢丽安(女) 卢建军 卢映川 卢展工 卢蜀江 叶壮 叶太应 叶旦旺 叶冬松 叶红专(土家族) 叶志勇 叶连松 叶雄兵 申长友 申长雨 申建忠 田宙 田艳(女,土家族) 田静 田蕊(女,土家族) 田霞(女) 田小红(女) 田立文 田向利(女) 田国立 田学斌 田振宇 田雪梅(女) 田湘利 田满姣(女,瑶族) 冉万祥 史翔 史万钧(蒙古族) 史志军 史济锡 史聪灵 丘柳滨 付志方 付秀秀(女) 付忠伟 付建华 代鹏 代守仑 白吕 白少康 白玉晶(女) 白芝勇 白玛央金(女,门巴族) 白玛旺堆(藏族) 白尚成(回族) 白忠斌 白金明(满族) 白春礼(满族) 白树华 白泉民 白浩强 仝云飞 丛培模 丛慧敏(女) 印海蓉(女) 乐玉成 尔肯江·吐拉洪(维吾尔族) 包钢(蒙古族) 包惠(女) 包新国 兰吉银 兰燕云(女,壮族) 冯玲(女) 冯晖 冯培 冯键 冯丹宇 冯正霖 冯金英(女) 冯波声 冯建华 冯晓林 冯健身 冯欲晓(女,回族) 冯韶慧 冯翠玲(女) 宁小五 宁吉喆 宁高宁 尼玛石曲(藏族) 尼玛卓玛(女,藏族) 皮进军 边巴扎西(藏族,西藏自治区党委) 边巴扎西(藏族,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 边保民 邢岩(女) 邢丽英(女) 邢国辉 邢春宁(女) 戎贵卿 吉林 吉文明 吉炳伟 吉炳轩 巩立姣(女) 达瓦(藏族) 达波儿(珞巴族) 尧斯丹(藏族) 毕井泉 毕腊英(女) 师帅 曲敏 曲木史哈(彝族) 曲孝丽(女) 曲青山 曲福田 吕军 吕义聪 吕业升 回建(回族) 肉仙姑力·阿不都克力木(女,维吾尔族) 肉孜麦麦提·巴克(维吾尔族) 朱华(女) 朱捷 朱中奎 朱玉武 朱玉国 朱生岭 朱永和 朱加贤 朱台青 朱光远 朱伟忠 朱兆云(女) 朱红军 朱启南 朱雨玲(女) 朱建纲 朱炳文 朱浩文 朱海黎 朱彩芹(女) 乔传秀(女) 乔新江 伍斌 仲威平(女) 任正晓 任亚平 任红梅(女) 任芳祥 任克礼 任国荃 任泽锋 任学锋 任建华 任荣发 任厚明 任洪斌 任振鹤(土家族) 华金良 华春莹(女) 华荣林 仰媛媛(女) 向东 向二牛(土家族) 向巴扎西(藏族) 向巴平措(藏族) 向钢华 全忠 危朝安 庄严 庄木弟 刘东 刘宁 刘伟(辽宁) 刘伟(山东) 刘芳(女) 刘忻 刘宏(女,满族) 刘奇 刘建 刘荃 刘胜 刘洪 刘莉(女,安徽) 刘莉(女,湖南) 刘娟(女,满族,辽宁) 刘娟(女,中央金融系统) 刘琪 刘超 刘惠 刘锐 刘雷 刘瑾(女) 刘黎(女) 刘鹤 刘士余 刘云山 刘中伯 刘化龙 刘文力(女) 刘文凤(女) 刘文嘉(女) 刘玉珠 刘世伟 刘仔才 刘永东 刘永清(女) 刘发庆 刘吉祥 刘有明 刘成鸣 刘成章 刘伟平 刘延东(女) 刘会军 刘会英(女) 刘庆庆(女) 刘志怀 刘志明 刘克俭 刘作明 刘责增 刘奇凡 刘奇葆 刘国中 刘国治 刘昌林 刘明利 刘明忠 刘金国 刘念光 刘学新 刘宝玲 刘宗林(侗族) 刘宗富 刘建忠 刘建超 刘始杰 刘南昌 刘星泰 刘俊臣 刘美莲(女) 刘炯天 刘洪军 刘勇军 刘素芬 刘格平 刘振立 刘振所 刘捍东 刘晓凯(苗族) 刘钰峰 刘海燕(女) 刘家义 刘家国 刘继标 刘继敏 刘雪荣 刘焕鑫 刘维民 刘维寅 刘雅鸣(女) 刘赐贵 刘粤军 刘富珠(瑶族) 刘睦终(女) 刘新安 刘慧晏 刘赞杰 刘曙光 齐玉 齐名 齐静(女) 齐扎拉(藏族) 次仁巴珍(女,藏族) 次仁央青(女,藏族) 闫坤(女,满族) 闫文静(女) 羊风极(黎族) 关欣(女,满族) 关志洁(女) 关英华(女,满族) 米日姑丽·艾克米汗(女,塔吉克族) 米合伦沙·阿不都(女,维吾尔族) 米培莲(女,回族) 江帆(女) 江伟(女) 江波 江凌 江涛 江风益 江尔雄(女) 江必新 江军芳(女,苗族) 江金权 江胜霞(女) 汲斌昌 池贵义(满族) 汤志平 汤晓光 安进 安兆庆(锡伯族) 安香淑(女,朝鲜族) 安路生 祁峰 祁亚虎 许宁(女) 许旭(女) 许武 许勇 许晴(女) 许勤 许静(女) 许乃银 许又声 许甘露 许可慰 许立荣 许达哲 许成仓 许光园(女) 许传智 许启金 许其亮 许定平 许宪平 许彩芸(女) 农凤娟(女,壮族) 农生文(壮族) 阮成发 阴和俊 贠建民 纪峥 纪晓飞 孙伟 孙珅 孙轶 孙喆 孙斌 孙谦 孙颖(女) 孙毅(女) 孙力军 孙大伟 孙云飞 孙巨先 孙龙德 孙东升 孙守刚 孙志刚 孙志军 孙志杰 孙述涛 孙国相 孙金龙 孙金娣(女) 孙绍骋 孙春兰(女) 孙晓云(女) 孙爱军 孙梅君(女) 孙雪涛 孙甜甜(女) 孙维本 孙喜庆 孙新阳 芮晓武 严文斌 严克美(女) 严金海(藏族) 严朝君 严植婵(女) 劳光荣 苏君(女) 苏波 苏梅(女,达斡尔族) 苏辉(女) 苏文珠(女) 苏生成(藏族) 苏建华 苏银增 苏德良 苏毅然 杜飞进 杜玉涛(女,满族) 杜占元 杜业栋 杜立芝(女) 杜亚勇 杜亚起 杜宇新 杜丽群(女,壮族) 杜青林 杜金富 杜学军(蒙古族) 杜建录 杜家毫 杜源生 杜翠兰(女) 李凡 李少 李贝(女,瑶族) 李文 李平 李民 李亚 李成 李屹 李刚(四川) 李刚(新疆) 李伟(北京) 李伟(四川) 李伟(中央国家机关) 李伟(解放军) 李军 李兵 李希 李松 李明(安徽) 李明(甘肃) 李佳 李波 李彦(女) 李莹(女) 李晖(女) 李浩 李萌(女,北京) 李萌(中央国家机关) 李爽(女) 李晨(女) 李猛 李清(女) 李琨(女) 李斌(上海) 李斌(女,中央国家机关) 李焱(藏族) 李强(江苏) 李强(山东) 李媛(女) 李鹏(女) 李群 李静(女) 李干杰 李大为 李万君 李小三 李小林(女) 李小豹 李小敏 李小鹏 李广泉 李元敏(女) 李云婷(女) 李云燕(女,彝族) 李中林 李水华 李公乐 李月志 李凤玉 李凤娥(女) 李凤彪 李文荣 李文章 李书玉 李书磊 李玉杰 李玉妹(女) 李玉峰 李玉赋 李正印 李正强 李世贵 李占魁(土族) 李龙梅(女) 李乐成 李兰女(女) 李宁平 李发美 李吉祥 李再勇(仡佬族) 李成春(朝鲜族) 李同智 李同道 李廷俊 李传广 李伏安 李华靓 李向荣(女) 李向前 李兆宗 李红军 李纪恒 李志军 李志群 李芙蓉(女) 李克强 李丽珠(女) 李连成 李邑飞 李秀玲(女) 李秀领 李作成 李希贵 李迎春(女,满族) 李应红 李应芬(女,彝族) 李沛兴 李宏庆 李坤珍(女,怒族) 李杰翔 李尚福 李国英 李国栋(满族) 李国强 李昌勤 李明华 李明清 李侃桢 李金早 李金来 李金英(女,回族) 李金明 李庚生 李泽峰 李学同 李宝荣 李宝善 李建红 李建国 李建明 李绍洪 李荐国 李荣灿 李相国 李秋莲(女) 李秋霞(女) 李保芳 李俊明 李炳军 李桥铭 李晓红 李晓霞(女) 李恩东 李铁石 李海峰(女) 李家民 李雪飞(女) 李跃旗 李银江 李银环(女) 李清平(女) 李清杰 李鸿忠 李智远 李智勇 李媛媛(女,瑶族) 李登海 李锦秀(女) 李锦斌 李鹏新 李新元 李新民 李源潮 杨卫 杨丹(女,满族) 杨叶(女) 杨芝(女) 杨杰 杨波(苗族) 杨珀(女) 杨荣(女) 杨洁(女) 杨娜(女,佤族) 杨莹(女) 杨晖 杨峰 杨晶(蒙古族) 杨智 杨斌 杨普(女) 杨慧 杨大可 杨小波 杨小玲(女) 杨义兴 杨正午(土家族) 杨东奇 杨汉卿 杨亚林 杨成熙 杨光跃(纳西族) 杨先霞(女,水族) 杨伟东 杨传松 杨传堂 杨汝倩(女) 杨宇栋 杨守伟(女) 杨秀玉(女) 杨苗苗(女) 杨英丽(女,满族) 杨昌江 杨明生 杨忠林(蒙古族) 杨学军 杨宝峰 杨建平 杨春敏(女) 杨春燕(女) 杨树海 杨省世 杨省根 杨剑华(女,瑶族) 杨洁篪 杨振武 杨振斌 杨晓超 杨晓渡 杨笑祥 杨浩东 杨浪浪(女) 杨彩霞(女) 杨淳至(苗族) 杨琼英(女) 杨照乾 杨新媛(女) 杨德兵 杨德森 束红英(女) 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维吾尔族) 丽达·皮尔拜(女,哈萨克族) 连亚丽(女) 步同良 肖杰 肖捷 肖培 肖毅 肖天亮 肖方举 肖亚庆 肖怀远 肖国安 肖莺子(女,壮族) 肖笑波(女) 肖智伟 时光辉 吴兰(女) 吴坚 吴狄 吴飏 吴娜(女) 吴彬(女) 吴焰 吴锦 吴静(女) 吴一戎 吴夕明 吴少勋 吴中兰(女) 吴水根(苗族) 吴凤杰(女,蒙古族) 吴书香(女,锡伯族) 吴玉良 吴汉圣 吴亚男 吴亚琴(女) 吴协恩 吴存荣 吴远芳(女,壮族) 吴志明 吴秀玲(女) 吴社洲 吴英杰 吴杰明 吴明明(女) 吴政隆 吴相琴(女) 吴信宝 吴胜利 吴洪芹(女) 吴统文 吴桂英(女) 吴晓光 吴晓红(女) 吴海涛 吴海鹰(女,回族) 吴敏霞(女) 吴朝晖 吴 34 47507 34 16211 0 0 4752 0 0:00:09 0:00:03 0:00:06 4752高 吴鹏飞 吴靖平 吴德军 别必雄 邱延鹏 邱学强 邱树华(女) 邱莉娜(女) 邱赛珍(女) 何玲(女,京族) 何平(中央直属机关) 何平(解放军) 何伟(女) 何丽(女,苗族) 何健 何雄 何雷 何黎(女,彝族) 何小玲(女) 何中虎 何方礼 何立峰 何杏仁(女) 何辛幸 何宏军 何剑波 何桂琴(女,回族) 何晓春(女) 何焕秋(满族) 何清清(女) 何雅玲(女) 何德兴 何毅亭 佟吉禄(满族) 余峰 余静(女) 余永洪 余欣荣 余学友 余学武 余艳红(女) 余留芬(女) 余德春(女,藏族) 谷澍 谷好好(女) 邸义 邹平 邹铭 邹磊 邹天敬 邹月珍(女,土家族) 邹加怡(女) 邹建雄 邹美余 库热西·买合苏提(维吾尔族) 应勇 辛维光 怀进鹏 冷骏 冷溶 汪诚(女) 汪泓(女) 汪洋 汪勇(土家族) 汪一光 汪永清 汪先永 汪利平 汪琳梅(女) 沙万里 沙尔合提·阿汗(哈萨克族) 沙海林 沈强 沈玉君(女,回族) 沈左权 沈金龙 沈晓初 沈晓明 沈跃跃(女) 沈铭权 沈腾香(女) 沈德咏 宋丹 宋涛 宋开慧 宋华英(女) 宋秀岩(女) 宋灵恩 宋国权 宋鱼水(女) 宋宝珍(女) 宋玲华(女) 宋修德 宋朝华 宋普选 宋强太 冶成福(回族) 张工 张平 张刚 张旭 张军 张坤 张茅 张鸣 张岩 张季 张政 张柱 张剑(女) 张彦(上海) 张彦(福建) 张勇 张剡 张琦 张琼(女) 张践 张雷 张磊 张曙 张九萍(女) 张又侠 张万党 张小影(女) 张广智 张义忠 张义珍(女) 张开辉 张云英(女) 张少锋 张升民 张丹凤(女) 张文旦 张文岳 张文胜 张文深 张文魁(藏族) 张玉卓 张玉柱 张正竹 张业遂 张仕旭 张仕恒 张务锋 张永忠 张立军 张圣中 张吉福 张光峰 张伟文 张延昆 张延清(藏族) 张兆民 张庆伟 张庆黎 张江汀 张安顺 张异宾 张纪南 张志军 张志南 张苏军 张丽华(女) 张丽丽(女,满族) 张丽萍(女) 张来清 张利明 张秀兰(女,苗族) 张兵兵(女) 张宏森 张茂华 张英杰(女) 张国伟 张国华 张国清 张昌尔 张岳峰 张岱梨(女) 张欣园 张欣鹏(朝鲜族) 张育林 张学军 张学医 张学武 张宝东 张建龙 张建东 张建民 张建国(陕西) 张建国(中央国家机关) 张建胜 张孟滨 张绍光 张春贤 张战伟 张贵林 张彦宽 张恒珍(女) 张院忠 张艳萍(女) 张桂英(女) 张根九 张晓兰(女) 张晓宏 张晓明 张晓钦 张晓强 张恩亮(满族) 张恩惠 张钰晶 张铁民 张积贵 张爱民 张爱红(女) 张爱英(女) 张高丽 张效廉 张益平 张海迪(女) 张海波 张家明 张硕辅 张雪丽(女,满族) 张雪松(回族) 张铭连 张焕秋 张宿堂 张维国 张超超 张雅东 张瑞敏 张蜀新 张裔炯 张新友 张新文 张韵声 张福海 张潇羽(女) 张黎明 张黎鸿 张德江 张燕兵(女) 张鹭鹭(女) 陆昊 陆卫东 陆东福 陆志鹏 陆克华 陆国强 陆治原 陆俊华 陆晓春 陆海霞(女) 陆新华 阿布(回族) 陈元 陈刚 陈冰 陈旭(女) 陈坚(贵州) 陈坚(云南) 陈希 陈武(壮族) 陈青(女) 陈钢 陈俊(女) 陈勉 陈勇 陈峰 陈涛(女) 陈萍(女) 陈维(女) 陈勤(女,羌族) 陈雷 陈新 陈雍(满族) 陈豪 陈一新 陈小山 陈小江 陈小花(女,畲族) 陈小玲(女) 陈卫红(女) 陈子云(女) 陈飞虎 陈元春(女) 陈元丰 陈分新 陈月亮 陈文清 陈玉侯 陈正平(女) 陈世炬 陈左宁(女) 陈东琦(女) 陈四清 陈必昌 陈永奇 陈永忠 陈永洁(女) 陈吉宁 陈尘肇 陈光军 陈伟俊 陈向群 陈全国 陈守民 陈安丽(女) 陈如桂 陈志强 陈声容(女) 陈求发(苗族) 陈连兵 陈良贤 陈际瓦(女) 陈陆海 陈林静(女) 陈雨露 陈奋健 陈昌旭 陈质颖 陈金虎 陈金梅(女) 陈金彪 陈学东(安徽) 陈学东(解放军) 陈学斌 陈宝生 陈建军(壮族) 陈建萍(女) 陈承仪 陈绍燕(女) 陈春声 陈奕威 陈美芳(女) 陈美荣(女,回族) 陈晓红(女) 陈海波 陈润儿 陈家伟 陈家静 陈娟娟(女) 陈继壮 陈敏尔 陈焕友 陈维旭 陈超英 陈斯喜 陈辐宽 陈照海 陈肇雄 陈德明 陈德勤 陈燕华(女) 陈燕萍(女) 陈霞娜(女)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哈萨克族) 邵芸(女) 邵元明 邵中国 邵志庆(女) 纳杰(回族) 武玉嶂 武国定 武春辉 武耀廷 苗圩 苗华 苟仲文 范群(女) 范卫平 范长龙 范国琼(女) 范修芳 范骁骏 范振喜(满族) 范晓莉(女,回族) 范继英(女) 范锐平 范照兵 林武 林铎 林敏 林燚(女) 林少春 林火茂 林书成 林壮荣 林克庆 林丽珠(女) 林应武 林松淑(女,朝鲜族) 林国耀 林明祥 林宝金 林峰海 松吉扎西(藏族) 杭义洪 杭元祥 拉措(女,藏族) 郁霞秋(女) 尚宏 尚斌义 国文清 明建建(女) 易军 易红 易纲 易会满 易连军(女) 易炼红 易鹏飞 昂青才旦(蒙古族) 呷西哈姆(女,藏族) 罗虹(女) 罗莉(女) 罗强 罗开峰 罗方科 罗正富(彝族) 罗布顿珠(藏族) 罗东川 罗红江(傣族) 罗应光(拉祜族) 罗虎在 罗哲龙(朝鲜族) 罗晓玲(女) 罗益昌 罗清宇 罗清泉 罗联峰 帕力哈提·伊力汗(维吾尔族) 和勋(藏族) 和良辉(纳西族) 岳亮 岳毅 岳中明 岳普煜 金七仙(女,朝鲜族) 金文玲(女,朝鲜族) 金玉琴(女,布依族) 金东寒 金壮龙 金兴明 金晨辉 金湘军 金颖颖(女) 金慧琼(女,朝鲜族) 周旬 周宇(女) 周农 周均 周欣(女) 周波 周荣(贵州) 周荣(云南) 周亮 周洁(女) 周皓 周强 周霁 周乃翔 周小川 周水兴 周凤祥(满族) 周为民 周玉坤(女) 周亚仙(女) 周亚宁 周先朋(土家族) 周仲明 周旭光 周江勇 周红亮 周连华 周明娟(女) 周学文 周建民 周建琨 周春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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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帅





@所有人:下月起一大波重磅新规实施,这些影响要知道


“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到,很多人已经收拾好行囊准备“放飞自我”了。同时,自10月1日起,民法总则、国歌法、驾照新规等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磅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看看对你我生活有哪些影响?

首部民法总则施行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开启“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民法总则,其中让人期待的亮点颇多: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强调抚养赡养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确定监护人;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民法总则同时也积极倡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

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考新规:这8项有闪失就“挂科”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正式实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试项目。

新标准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试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部分考试项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如,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科目三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

我国首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施行填补我国空白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是我国仲裁机构第一个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此次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丰富和发展了我国投资仲裁实践,为营造我国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

网络跟帖评论须实名认证打击网络论坛有偿删帖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范围放宽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出台《办法》是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

《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

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新规聚焦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细化底线要求,强化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管控方面的主体责任,有利于降低基金业务的结构脆弱性,促进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融资担保出新规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

2017年10月1日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制定《条例》,有利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监管制度,有效防范风险,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

《条例》规定,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增强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服务。纳入政府推动建立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费率。

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现行条例进行了修改,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进一步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条例在修改中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条例强化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建设项目竣工后,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同时,条例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并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的情况,提出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原有制度规则进行了六方面的修订完善:一是尝试原则导向,对各类业务的规范运营提出八条通用原则;二是进一步强化全员合规,厘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等各方合规管理责任;三是优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系统建设、部门设置、合规人员数量和质量提出基本标准;四是强化合规负责人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同时提升专业经验和法律素质要求;五是改善合规负责人履职保障,采取措施维护其独立性、权威性、知情权和薪酬待遇;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等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来源:新华网

记者:卢俊宇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意见》指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首推以来,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明确,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期为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同时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可从实际出发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做法。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改革重点。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各自贸试验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


《意见》要求,改革试点工作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依法推进。要周密制定、统筹实施试点方案和复制推广上海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文件原文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首推以来,通过对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就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试点范围和内容


在深入总结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期为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已经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在上述10个自贸试验区内适用,不再另行发文。116项以外不涉及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地方可自行确定是否纳入改革范畴。超出116项的范围或改变相应改革措施,且涉及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应按程序报批。


二、改革重点


(一)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地方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四是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切实打通企业办事环节。五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面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制定明确具体的行业经营标准,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进行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培育壮大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的引导作用。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要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实行并联审批的,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都要负起监管责任。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对市场主体的审批监管转变为合规监管,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极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各自贸试验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


(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各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地方要对国务院已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结合本地实际,逐项提出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的意见,形成本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于2017年10月底前送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备案。


(二)试点过程中,试点地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逐项明确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监管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支持试点地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及时调整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给予指导帮助。


(三)试点地方要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尤其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做法。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改革推进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对“证照分离”改革经验进行汇总评估,形成全面推开的意见建议。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地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可从实际出发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做法(详见国函〔2015〕222号、国发〔2016〕24号文件)。同时,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积极创新探索与“证照分离”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有效防范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周密制定、统筹实施试点方案和复制推广上海市具体做法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各自贸试验区要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当好改革“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遇到的问题困难要加强指导、帮助解决,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不力、刁难市场主体的要严肃问责。


(四)坚持依法推进。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要对照已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修改法律法规的相关决定,结合改革工作情况,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支持。


国务院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财富观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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