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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宁地铁口周边非机动车收费标准公布!人行道上违停将被罚50元


7月14日,南宁市举行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运营管理新闻发布会发布。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彻底改变南宁市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乱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全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移交工作已完成131处。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作为管理试点的先行区域,将整体移交至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运营和维护。



据介绍,当前,南宁市“城市治理提升年”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畅通人行道通行环境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其违停整治工作的开展刻不容缓。




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
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由南宁交投集团管理运营



具体移交范围包括地铁1号线大学路、衡阳西路、朝阳路、民族大道、高坡岭路沿线道路、2号线安吉大道、友爱路、朝阳路、民权路、星光大道、银海大道沿线道路站点出入口周边的纵向全线和横向200米区域,3号线站点出入口周边的纵向200米和横向200米区域。在上述区域的人行道、城市道路路外公用空地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经营主体统一变更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科学规划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理在人行道、城市道路路外公用空地,逐步调整设置开放式或者半封闭式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保管区域,增加路外公用空地泊位,减少人行道泊位,确保行人通行宽度充足,保障地铁站出入口通行秩序。


同时,移交后的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将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建设栅栏、充电桩、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器材等配套设施,提升泊位管理效能,预防盗窃案件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市民提供热情、高效、规范、安全、方便的服务。


泊位移交后,南宁交投集团将严格按照“七个统一”的标准,对接管的泊位进行规范管理,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停车服务。

“七个统一”

1、统一运营主体:南宁交投集团授权下属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


2、统一着装形象:工作服上衣正面和背面显著位置印有“慧泊停车”标识;统一佩戴由慧泊公司监制发放的收费证上岗,收费证上标明保管员姓名、照片、工作单位,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收费证假冒非机动车停放保管员进行非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3、统一服务流程


4、统一投诉渠道:统一投诉电话0771-3350999。


5、统一员工培训


6、统一收费票据


7、统一配套设施:设置符合规定的收费标价牌;施划统一的泊位标线;施划统一的非机动车标识。



据了解,全南宁市地铁沿线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移交工作已完成131处。




禁止在净宽小于3米的人行道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新修订的《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及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已于今年6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新修订的《管理标准》,对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的基本原则、设置要求、停车收费标准、管理标准、收费标价牌标识内容、泊位的设置及撤销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对比旧的管理标准,新修订的《管理标准》在“设置原则”部分中明确,禁止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禁止在净宽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在人行道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后,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米。


在“设置要求”部分中规定,在净宽大于3米的人行道上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需保证不占用盲道、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如设置区域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且人行道净宽大于4米,可考虑设置双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明确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三种规格,一是垂直式90°停放,停车泊位宽度为1.8米;二是斜列式60°停放,停车泊位宽度为1.50米;三是斜列式45°停放,停车泊位宽度为1.2米。


在“撤销程序”部分中明确,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不符合设置标准或城市容貌要求的,道路周边的停车场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停车泊位对行人通行造成较大影响的,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撤销停车泊位。遇到全市重大活动或突发公共事件时,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临时取消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新修订的《管理标准》出台,有利于规范南宁市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行人出行安全。



目前,已配置保管员176名,全部进行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统一办理保管员收费证并持证上岗,基本满足已接收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运营管理需求。


接下来,南宁交投集团还将继续完善泊位配套设施,在有条件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栅栏、遮阳棚、充电桩等便民设施,方便电动车充电。同时,不断探索业态新形势,陆续引进推广智慧停车的技术和智能化收费管理,推行无人值守收费模式,实现人钱分离、阳光透明,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


根据各区域的运营环境和实际需求,在有条件的路外公用空地设置半封闭停车场。保管区域划分为一般监控区域和重点监控区域,过夜车辆将引导停放在重点监控区域。





地铁站出入口周边设置共享单车停车区域

可停15至20辆共享单车区域



“地铁+公共自行车”已是我市市民出行选择的一大趋势。为做好地铁站点出入口与共享单车的接驳工作,新移交的地铁站点出入口周边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会分区域管理共享单车和其他非机动车,每处区域设置15-20辆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停放数量超过上限时通知运营服务企业安排调度。

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负责对共享单车乱停放、不按规定骑行等市容乱象进行信息采集、派遣,并及时反馈至运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共享单车停放、调度、转运、回收等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针对人行道上非机动车的违停行为,对违停当事人依法处以50元罚款。对全市范围的共享电动车和共享单车开展为期100天的重拳整治。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城管部门共整治社会非机动车辆违停12109辆,整治共享自行车违停69878辆。

【收费标准】

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7〕28号)要求进行管理。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标价牌包含停车场名称、地址、经营者名称、停车场范围(标注停车场长宽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停车经营时间、计费时段、计费方式、服务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早上7点到夜间8点,自行车收费为0.5元、电动自行车收费为1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为2元;


夜间8点到次日早上7点,自行车收费为1元、电动自行车收费为2元、其他非机动车收费为3元。



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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