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稍微有点磕磕碰碰就心疼得不得了。最近南宁市民纪先生反映,他家3岁的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了,打人的竟然是幼儿园的老师。嘴巴红肿、 头皮挫伤、颅骨骨折,孩子到底遭遇了什么?
纪先生的女儿小美今年刚满三岁,6月份,他把女儿送到了仙葫的一家幼儿园就读。孩子妈妈说,此前孩子身上偶有伤痕,但她们也没有太在意。6月29日晚上,小姑娘在临睡前告诉妈妈,她有些不开心,不想去幼儿园了。在对话中,小美告诉妈妈,幼儿园老师对她打嘴巴,然后将她带到卫生间并关起门,让她不要哭。母亲接着询问女儿原因,她说是因为在午觉时间没有休息。任女士说,第二天一早,她跟丈夫到幼儿园了解情况,当事的那名黄老师说她不曾打过孩子,随后,他们报了警。警方介入后,从园方后来提供的视频画面显示,6月29日中午,这名黄老师在儿童休息室的举动有些出格。
观看过视频的父亲纪先生,描述了视频中的画面。视频中,幼儿园老师使用类似戒尺一样的物体,先去打了另外一个男生,然后小美躺在床上玩闹时,老师又过来打了小美的手。在这样的行为下,孩子做出了哭的反应,于是老师又对其做了打嘴巴的行为。孩子父亲纪先生对此非常愤怒,希望幼儿园的负责人回应,如果情况属实,将会立马开除涉事幼师。孩子父母说,事发后孩子频发噩梦,尿床,她还提到自己跟其他小朋友曾先后被这名黄老师关进卫生间,直到求饶才被放出来。6月30日下午,小美父亲在园方老师的陪同下,将小美送往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检查。初步诊断结果显示,小美头皮挫伤、颅骨骨折。7月2日,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医院附属仙葫院区检查出具的报告显示,小美枕骨改变,考虑骨折可能。纪先生表示医生诊断的结果就是小美的伤肯定是由外力造成的。对此,小美父母推测,幼儿园老师在推搡孩子的过程中,磕碰到了孩子的后脑。因为卫生间发生的情况外人根本看不到。7月13日,记者找到了希望幼儿园试图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园方负责人表示,涉事工作人员持教师证上岗一年多,平时表现不错。而对于她是否在卫生间内对小朋友有过其他不当举动?小美的伤情跟她的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联?园方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希望幼儿园负责人在回答时,对承担自身责任及处罚涉事幼师的态度并不积极。其表示涉事幼师仍在园内,虽然并不在幼师岗位上,但还是在做管理孩子们的工作。“如果放她走了,我很难找回她,她不在如何进行赔偿?”对于幼儿园的责任承担,负责人表示教育局和派出所已经都有备案,可以去找相关单位。如果家长想要解决问题,也可以来幼儿园面对面的沟通。7月14日下午,记者跟小美父亲来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了解事件处置进展,工作人员没有透露相关信息。经纪先生后来转述得知,涉事的这名黄老师身份为保育员。而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纪先生希望调查结果尽快出来,如园方存在过错,需公开道歉,处罚涉事工作人员,并给出相应的经济赔偿。目前他们已自行支付检查费用约3000元。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的雷水娟律师对此次事件做出相关法律解释:
8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它的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那么原则上,应当是由教育机构来承担这个侵权责任。如果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它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或者是监护义务的话,它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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