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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子遛狗不牵绳,还放狗咬伤辅警!行拘!


女子遛狗不牵绳

还放狗咬伤辅警


日前,柳州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辅警李兰庆巡逻到柳州金沙角路段时,发现一名女子没给贵宾犬系上束犬绳,于是上前劝阻。不过,女子对于他的劝阻显得有些不以为然。


辅警 李兰庆:“我叫她拴狗绳起来,她当时手上没有绳子,她说绳子放在车上,就没有拴,她说我又没有影响到谁。后来我说那你等一下,我通知我们民警过来,她就一直走,就不听我的劝阻。”


随后,这名女子走向马路另一边自己的电动车旁打算离开。李兰庆只好上前阻拦。双方僵持了几分钟后,这名女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



辅警李兰庆告诉记者,女子就想开车走,“我就拦着她,几个来回这样,拦着她不给她走。她就可能心情不好,就叫她的狗来咬我了。”


辅警:麻烦你,配合...
女子:麻烦什么......配合什么......辅警:你想干什么,想罚款是吗?女子:你拿走了,我不要了,我捡得的,流浪狗。辅警:别动啊,你想怎么样?女子:点点,咬他,真的是, 它真的咬你,我跟你讲。


女子原本已经把贵宾犬栓在了电动车上,在僵持中,她解开犬绳,贵宾犬从车上跳了下来冲着辅警开始吠叫。



在这个过程中,李兰庆的左腿膝盖被贵宾犬咬破,记者看到,李兰庆左大腿膝盖上方有个一厘米多长的伤口,被咬伤后,他立即到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随后赶到的民警控制住了女子,并把她和贵宾犬一起带走处理。


据了解,女子姓莫,今年50岁,贵宾犬是她捡来的流浪狗,“当时我去金沙角附近买药,并顺道溜遛狗。”至于为何放狗咬人,女子承认自己当时是一时冲动。因为当时找不到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就不想被罚款。



放狗咬人属违法

女子被行拘10日


因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女子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此外,女子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身体,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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