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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禽兽向法庭要求: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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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有了新的进展。12月15日,该案在钦州灵山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12月13日,该案召开庭前会议。从遇害女孩家属处了解到,杀害女孩的杨光毅向法庭要求死刑。同时,杨光毅供述此前也曾经对其他女孩进行过猥亵。


▲遇害的“百香果女孩”。资料图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4日,钦州灵山10岁女孩杨某燕独自一人外出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并抛尸。两日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被害女童杨某燕


2019年7月18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毅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其死刑。


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控辩能力,请求减刑。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撤销该案一审判决,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案的改判结果引发热议。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5月11日,女孩家属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出现新案情

据受害女孩的家属介绍,从代理律师侯士朝处了解到,在庭前会议阶段,杨光毅向法庭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同时有证据显示,杨光毅此前也曾经对其他女孩进行过猥亵。


杨光毅在新的供述内容中提到,承认其在外打工时曾猥亵一名五六岁的女童,每次给女孩给20元,并承认骚扰过同村的多名女孩。


一位举报杨光毅骚扰事件的村民称,已向警方和法院提交材料,“小女儿向法院反映,杨光毅躲在竹林里跑出来抱她。”目前,法院已收到该情况反馈并作调查。


来源:南国早报、新京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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