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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研究方法”文献综述

2016-01-01 质化研究

“质的研究方法”文献综述

作者:王根顺, 路丽娜, 张艳增

来源:理工高教研究


一、“质的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


华南师范大学的胡中锋、黎雪琼,北京大学的嘎日达等认为质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现象学、阐释学及建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西南大学的周春燕借用香港中文大学马玉鹏的观点,从与量的研究方法相对应的角度出发,将质的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定位于现象学的解释主义,现象学应用质的自然探究法,以归纳的方式从整体上了解在各种特定情境中的人类经验。解释学认为价值和理论中立是不可能的,社会是人创造的,各种社会现象的产生与发展受人类心智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相似又不完全相同的观点,主要是由于各自探讨的角度不同,仅从一个层面进行探讨,而没有进行一个全面的论述。陈向明对质的研究方法的发展历程作了梳理,她认为质的研究方法主要基于后实证主义、批判主义、建构主义3种理论范式。“后实证主义认为客观真理虽然存在,但是不可能被人们所证实,我们所了解的真实永远只是客观实体的一部分或一个表象,所谓研究就是通过一系列细致严谨的手段和方法对表象进行证伪而逐步逼近客观事实。批判主义也承认事实的存在,只不过所谓的事实是历史的产物,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被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种族和性别所塑造而成的。透过辩证对话的方式,通过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对话和互动来超越被研究者对真实的无知和误解,去除那些虚假意识,唤醒他们在历史过程中被压抑的真实意识。建构主义则认为事实是多元的,因历史、地域、情境、个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3种理论范式都注重自然情境而不是人为的实验环境,都强调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的探究,而不是对一些孤立的变量进行调查,都注意反思研究者个人因素对研究过程及结果的影响,而不是力图排除或否认这些影响,促进了质的研究方法的发展。”另外,从陈向明对质的研究方法发展历程的论述中可以发现,一些其它理论、思潮和方法如阐释学、现象学、人类学、符号学、民族志、有色人种研究、扎根理论、象征互动主义、自然主义、女性分析、文本分析、后现代主义等也都从不同的方面丰富和发展了质的研究。质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社会科学方法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它不是来自一种哲学、一个社会理论或一类研究传统,而是来自于很多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传统,受到诸多不同思潮理论和方法的影响,起源于不同的学科,具有多重性和多种焦点的特点,因此其理论基础绝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纷繁多样的,只不过影响大小不同。在实际运用中,我们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研究范式作为自己研究的理论支撑。


二、“质的研究方法”的概念和特征


关于质的研究方法的定义一直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Auerbac等人将质的研究定义为“质的研究是为了发现特殊现象的意义模式而对文本和访谈进行分析和解释的一种研究”。“Denzin与Lincoln则认为质的研究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含义。他们给出了一个`一般性定义',即质的研究方法是一种典型的多元方法,包括一个针对其主题的解释性的以及自然主义的方法。这表明质的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下研究,并且试图理解和解释研究对象带给他们的现象的意义。质的研究包括有计划的使用和收集大量的经验性的资料(个案研究、个体体验、反思、生活故事、访谈、观察、历史事件描述以及交互)和视觉文本描述个体生活中的日常行为、问题情境及其意义”。布莱曼把质的研究方法的特点归纳为:“在真实情景中进行自然探究;以整体的、动态的观点来看待世界;对背景和情境保持敏感性,否定超越时空的普遍规律的存在;以研究者为研究主体,并要求研究者融入现场;直接从个人观点与经验中获得第一手资料;非结构化的、有弹性的研究设计等。”以上这些都是被中国学者所引用和认可的观点。


国内学者以陈向明的观点为主,她在梳理质的研究领域两位权威人物林肯和丹曾观点的基础上,从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的比较角度提出,“质的研究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景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者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论的一种活动”。胡中锋和黎雪琼认为“质的研究,又称质化研究,是指研究者置身于研究情景中,运用观察、访谈和文献调查等方法去接近、体验和理解被研究者,并力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去解释他们的行动及其意义建构的过程”。虽然表述不一,但总的来说,对于质的研究方法,学者们有一些普遍的认同,即它是在自然情景中进行的,关注个体,注重对意义的“解释性理解”,质的研究通过访谈等多种途径获得资料,采用归纳法分析资料。但是一些不同的声音也在不断响起,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嘎日达和牛美丽,他们并没有把质的研究和定性研究加以区分。


三、争论的焦点问题


质的研究和定性研究是否一致,它们有什么样的区别和联系成为争论的焦点。qualitative research产生于西方,有不少学者将其译为质化研究、质性研究、定质研究等,国内以陈向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将其翻译为质的研究,而定性研究也被很多学者翻译为qualitative research。由于语言差别的原因,从英文来看它们是没有区别的。加上其本身的相似性,使得这个问题一直为人们所争论。大部分学者都比较赞同将两者分开,即质的研究不是定性研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以陈向明为代表,他们认为“定性研究的概念比较宽泛,通常把所有非定量的研究都归入到`定性研究'的范畴,如哲学思辨、个人见解、政策宣传和解释,甚至包括在定量研究中对问题的界定,以及之后对有关数据的理论分析”。其观点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认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一样都坚守实证主义的立场,都认为存在绝对的真理和客观的现实,不论是通过“定量”的还是“定性”的规定,目的都是为了寻找事物中普遍存在的本质。而质的研究已经超越了早期对自然科学的模仿,是在开始对“真理”的唯一性和客观性进行质疑的基础上定义的。第二,定性研究基本没有系统收集和分析原始资料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和自发性,发挥的是一种议论和舆论的功能,更多的是一种研究者个人观点和感受的阐发,通常结合社会当下的时弊和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说或提供建议。而质的研究却十分强调研究者在自然情景中与被研究者互动,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构研究的结果或理论,探究方式不包括纯粹的哲学思辨、个人见解和逻辑推理,也不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工作经验总结。第三,定性研究比较偏向结论性、抽象性和概括性,质的研究更强调研究的过程性、情景性和具体性。定性研究主要是基于一种形而上的、思辨的传统,而质的研究主要遵循的是现象学、阐释学的观点


另外一些学者如牛美丽和嘎日达,他们不主张将两者分开。牛美丽认为质的研究这种提法容易在直觉上产生歧义,认为质的研究就是对事物的质的研究,但是,事实是对事物的质本身很难形成规范化的操作定义。她给出了一个定义,即“定性研究是以后实证主义为主要哲学基础,在自然情境下通过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系统互动,并且综合运用多角化技术对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进行广泛深入探索的一种研究活动。定性研究可以是描述性的,只用来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怎么发生的;也可以是解释性的,解释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是否要构建理论,取决于研究者的研究问题和研究目的。定性研究过程是在自然情景下进行的;是对人包括历史人的研究;是关于语言的游戏,定性研究的专家也必定是善于运用语言的专家;强调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大部分的定性研究工具在数据收集阶段要求研究对象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有些研究工具,如行动研究,甚至要求研究对象共同参与研究问题的确定。定性研究笃信对社会问题或现象的认识存在于和研究对象的沟通、互动过程中;它讲述故事而不是记录、计算数字;定性研究多维度解释社会问题和现象,其理论基础是后实证主义和建构主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牛美丽并不主张将定性研究和质的研究分开,但是她对于定性研究的界定与陈向明关于质的研究的界定还是有区别的。嘎日达虽然也不主张将质的研究和定性研究相区别,但他的观点和牛美丽并不一致。他认为“质的研究,也称定性研究,简单地说,是指侧重于从质的规定性方面认识事物的研究方法。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的两种规定性。所谓质,就是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它表明了该事物是一个确定的存在,即该事物是什么、怎么样,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存在。质是事物内在的规定性,但通过事物的具体特性外在地表现出来,质的研究就是通过观察和研究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具体区别与联系,把握事物的基本特性和特征,从而认识事物的质”。杨烈红虽然没有把质的研究和定性研究区分开来,但她采用的仍然是陈向明1996年对于质的研究的定义,认为“质的研究,即定性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而实现的研究方法。它强调研究者在自然情景中,采用实地体验、无结构访谈、参与性与非参与性观察、文献研究、个案调查等方法,对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描述,分析方式以归纳法为主,以当事人的视角理解现象的意义或对事物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假设和理论,但不对研究结果作普遍地推演”。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争论,主要是由于目前不论是质的研究还是定性研究,其发展都还不够成熟,而且定性研究并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界定,关于定性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其发展历程也没有一个完整的陈述。


四、“质的研究方法”的发展现状


质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适合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近几年在我国逐渐发展起来并被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质的研究方法的介绍性文献也越来越多,一种是关于质的研究方法的概念、历史发展过程、理论基础、特征、方法及其评价等的介绍性文献,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基于和量的研究、叙事研究等研究方法相比较而介绍的,但是对于质的研究具体方法的介绍仍然相对较少。另一种是介绍质的研究方法在某一方面的运用,但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如德育研究、教学研究、课程研究、比较教育研究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心理学作为一门在我国发展尚未成熟的科学,在研究过程中对质的研究方法的运用却相对成熟和普遍,如把质的研究方法运用到特殊儿童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的研究中,而且在心理学领域比较注重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的结合。


然而质的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却没有足够的研究成果。虽然有不少文章讨论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方法的整合,但是不论是质的研究方法和量的研究方法整合而成的研究成果,还是质的研究自身的研究成果,都十分少见。笔者认为可能是由于目前人们尚不习惯运用这种方法,而且它的推广性比较小,检验方法也不够完善。


到目前为止,不论是质的研究的介绍性文献还是应用性文献,国内基本上以陈向明的研究为主,很多论文直接引用她的概念、方法等,这说明质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基础和应用尚很薄弱,与我国目前教育方法的发展趋势并不相称。但是,总的趋势显示,学者们对于质的研究方法已经越来越认同,并且越来越意识到质的研究在各种领域研究中的作用。


五、“质的研究方法”与教育研究的发展


教育研究的发展日新月异,质的研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也将在未来的教育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质的研究方法与量的研究方法的结合是教育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这将促进教育研究方法的完善。当今社会,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相互融合、渗透,加上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各自的一些不足,使得在教育研究中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相结合成为一种趋势和可能。量的研究方法能够在宏观层面上大面积地对教育现象进行统计调查,对事物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但是,却没有办法了解个体尤其是弱小群体的看法,不能兼顾到特殊情况,而质的研究无疑对这一点进行了补充。量的研究中不主张研究者参与到研究情景中来,研究者保持“价值中立”,但另一方面却导致了研究者缺乏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而质的研究中要求研究者不断反思自己在研究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反思研究者的视角、立场、判断和决定等对研究结果的影响,二者相结合无疑使得研究具有更好的效度和信度。质的研究强调在自然情景中进行研究,缺乏对自然情景中复杂因素的自然控制,而量的研究对无关变量的严格控制保证了求索因果关系的严谨性、科学性。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整合能够使研究结果更深刻、更细腻,提高研究内容的丰富性与逻辑性。从理论方面来说,混合模式研究也为二者的结合提供了可能,混合模式研究是在实用主义研究范式指导下进行研究的,强调的是在研究的不同阶段采用质的和量的研究方法的结合。笔者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关于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相整合的探讨。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质的研究和量的研究相结合是教育研究方法发展的一个趋势。


其次,未来教育研究将更加平民化和灵活化,教育研究者队伍将不断壮大,教育理论和实践将更加丰富和完善。一方面,质的研究的发展为广大教师和学生进行研究提供了可能。长期以来,量的研究居于统治地位,量的研究一般都是在宏观层面上大面积进行的,因此研究就变成了专家和学者的专利,教师和学生很难参与到研究中来,即使参与也都处于被动状态。质的研究方法的发展,使得教师和学生从事研究成为一种可能。当然,由于质的研究对于研究者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也将促使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由于质的研究关注个体,尤其是弱小实力的发展,资料收集方式比较多样化,口述史作为一种研究方式也进入了质的研究领域,所谓口述史是指“以同被访谈者有目的访谈的录音、录像所记录的口述资料,作为构建或复原历史原貌的重要史料文本的一种科学方法”。社会各阶层甚至是不识字的人也都能参与到研究中来,扩大了研究对象,教育研究更加平民化。笔者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不少论文的作者为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广大教育一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学生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到研究中,有利于更加深刻地反映教育现实,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学校管理的合理化和合情化,以及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建构真正有利于教育实践的教育理论,消除理论和实践的对立,丰富和完善教育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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