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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查扣357辆电动车 福州这次来真的!这些情形一律扣车!

2017-11-13 海峡网

福州非机动车骑手注意!

骑车上路可别再任性!!

▲福州市严查送餐电动车交通违法(资料图)

即日起,福州市交警支队在市区部署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其中,11月13日至12月31日为严查严处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及超标电动车闯禁行等行为违法必纠

截至今天下午5点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共查纠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及超标电动车闯禁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4402起,查扣超标及无牌无证电动车357辆。

重点路口

全天候安排警力查处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专项整治期间每天全警上路,路段实行骑警动态查处。

路口实行四个方向布警无缝查处非机动交通违法行为,快速路实行源头查处非机动车闯禁行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现场管控交通秩序的氛围,以路面严管促进市民遵章守法。

整治车辆

电动自行车(含无牌)


超标电动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电动三轮车等


整治路口

温泉路、五四路、五一路、六一路、鼓屏路、八一七路、白马路、工业路、国货路、北江滨大道、连江路、金山大道、浦上大道、则徐大道、南江滨大道、闽江大道等道路的重点路口


整治路段

▲城区10条交通严管街

鼓楼4条:“五四路-五一路”(华林路口至高桥路口)、八一七北路(乌山路口至东街口)、华林路(北大路口至晋安北路口)、福飞南路(北二环路口至铜盘路口)


台江2条:五一路(高桥路口至台江路口)、六一中路(江滨中大道口至群众东路口)


仓山2条:闽江大道(尤溪洲大桥至金山大桥)、浦上大道(尤溪洲大桥到建新中路)


晋安2条:华林路(晋安北路口至站前路口)、北三环辅道(站西路口至站东路口)


▲7座跨闽江桥梁(洪山大桥、金山大桥、尤溪洲大桥、解放大桥、闽江大桥、鳌峰大桥、三县洲大桥)


▲2座跨乌龙江桥梁(浦上大桥、橘园洲大桥)


▲二环路沿线高架桥


▲三环路快速路


▲火车南北站等重要道路

整治时间

▲在早晚高峰时段

(7:00-9:00、17:00-19:00)

主要在保畅通的同时,加强对非机动车违法查处


▲平峰时段实行三个时段

(9:00-11:00、15:00-17:00、19:00-20:00)

在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骑手们注意!

有下列行为将一律扣车!


本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主要查纠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超标电动车闯禁行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将暂扣电动车抬上拖车(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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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对于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


▲遇有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无牌、超标电动车闯禁行违法行为,一律填写《福州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依法扣留车辆,由当事人和两名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在强制措施凭证上予以注明;对于驾驶人现场可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身份证、行驶证、发票三者一致),依法处罚后放行;对于民警扣车后应当在24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补办批准手续。扣车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

东街口路段 

一小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超30起

今天下午,根据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鼓楼交警大队白塔中队民警来到东街口路段进行查处,各区交警大队也同步行动,全覆盖布警辖区各个重要路口路段。

在东街口路口,一个多小时,民警查处超过30起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较多集中在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以及超标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


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

加大对送餐车管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对于路面非机动车违法严格查处,做到违法必纠。

遇有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例如,超标车进市区按闯禁行处罚,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和载人罚款50元;不按道行驶和逆行罚20元。


对于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遇有通行的电动自行车无牌、超标电动车闯禁行违法行为,一律填写《福州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法律文书,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现场可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身份证、行驶证、发票三者一致),依法处罚后放行。

多部门联动

源头整治超标车经营商家

交警人士表示,在现场执勤中,对查获的超标电动车,将详细了解其车辆购买渠道,对超标电动车的销售单位进行登记,每半月通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其强化销售源头管理。


对于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当事人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定期将相关交通违法信息发函通报所属企业单位,督促企业单位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教育,及时落实整改。


对路面存在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定期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城管部门,督促其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强化部门间联动机制,主动联合辖区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整治商家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积极配合辖区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严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每月向市委文明办提供相关单位所属人员交通违法信息。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福州晚报

值班编辑:张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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