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紧急提醒!福建首例!朋友醉驾 坐在副驾驶的你也会被判刑!

2018-04-24 海峡网



我们都知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危险驾驶罪

自2011年入刑以来

国家对酒驾行为的处罚也越来越严厉



So......

只要酒后不驾车就没事?

NO!NO!NO!

千万别存在这侥幸心理

这很可能会让你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

甚至会被  判 刑 ....


福!建!首!例!

已经出现

别掉以轻心

女子醉酒


坐副驾驶男子也被判刑


3月27日晚上11时许,在泉州惠安,市民蔡某驾驶轿车与杨某到某KTV喝酒。酒过三巡之后,杨某认为自己还清醒,向蔡某提出将车交由她来驾驶,蔡某喝了几杯红酒有点上头,以为杨某喝啤酒退酒快,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杨某,并由她开车搭载自己离开



于是,饮酒后的2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刚开没多久,杨某醉意上头,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右转弯过程中,与停在红绿灯路口左转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随后由于双方“私了”不成,最后报警,由于驾驶员杨某浑身酒气,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杨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66.71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民警认为,蔡某明知杨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汽车交给杨某在道路上驾驶。杨某和蔡某的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开车的女驾驶员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已经被法院判刑(2个月)追究刑事责任;同车的蔡某虽然事发时坐在副驾驶位,却是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也将被判刑


而该起案件是福建判处的

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

爱喝酒的朋友们

请快点醒醒吧

这真不是开玩笑呀


 划!重!点!

以下三种情况

将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


危驾共同犯罪


1、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是行为人
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饮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总而言之,朋友们谨记

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

不要向驾驶员强行劝酒

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司机朋友们注意

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

比如追逐竞驶等

这些情形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


男子醉酒

把车让给只喝了一点的朋友开 

一同入罪

在厦门其实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厦门一车主酒后没有开车

只是坐在副驾驶座上

把车借给朋友开

结果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究竟是怎么回事?

厦门的车主都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17年年底

小朱和陈先生(化名)等人

在厦门市海沧区一KTV一起喝酒唱歌

酒后,他们打算回家

小朱看陈先生喝得比自己多

觉得自己比较清醒

就向陈先生提出“我来开车”


当时

陈先生看小朱要驾车

也没多想

就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小朱


图片来源网络


于是

小朱驾驶着陈先生的小轿车

载着陈先生等人离开KTV

不料,万万没想到

行驶至KTV附近红绿灯路口时

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经过血液鉴定

小朱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

已达醉酒标准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

小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陈先生明知小朱饮酒

仍提供机动车供其驾驶

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需要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网络


就在近日

被告人小朱、陈先生

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

车主在做到喝酒不开车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注意,千万不能纵容喝酒的人开车,否则将一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直以来

因喝酒、醉酒、甚至是劝酒

而酿成的悲剧还少吗?

悉数每一件都让人历历在目

小喝怡情!大喝伤身!

各位福州的酒友们

赶紧都来看看吧

还记得这些事故吗?


9个小伙伴喝酒庆祝买新车

一人醉驾身亡,

8名酒友各赔1万!


2015年4月3日晚。陈先生买了一辆新车,就召集朋友们一起到海沧一家小炒店喝酒庆祝。饭局一直到晚上10点左右才结束,醉醺醺的小吴骑摩托车离开了,酒友们也无人劝阻。然而,途中小吴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设置的水马,当场身亡。


(网络图片)


而小吴一同喝酒的陈先生等8人,在明知小吴已经大量饮酒的情形下,对其驾车的行为未尽到及时、有效的劝阻,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过失,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最终一审判决施工单位赔偿19万余元,陈先生等8名酒友每人赔偿1万余元。


厦门喝酒又死了一个!

两酒友共要赔10多万!


2017年5月4日,小赵约请小林、小王、小吴和小杨几个朋友到海沧的一家餐馆聚餐,席间五人都喝了不少啤酒。随后小杨提出请四位酒友到一家KTV接着喝。后来,五个朋友在KTV喝到夜里23时许,小赵和小林先行离开。小杨和小王、小吴则留下继续推杯换盏,直至次日凌晨1点多方才散场。


(网络图片)


三人道别后,小吴自行离开,而同路的小王与小杨分别骑上摩托车一道回家。行至半路,小杨的摩托车刮到绿化带,结果失控摔倒。小王见状,连忙停车上前查看,却见小杨倒在地上打着呼噜,怎么都扶不起来。小王马上通知了小杨的父母。小杨父母赶到后,用三轮车载着小杨回家。途中突然发现小杨呼吸微弱,赶紧拨打120,将儿子送往医院抢救。可惜,小杨最终不治身亡。经法医检验,小杨是因头部“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悲剧发生后,痛失爱子的小杨父母将四人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四人共同赔偿损失6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要求小王和小吴分别赔偿5万多元给死者家属。而小赵、小林虽然无须担责,但他们二人自愿各自补偿原告2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还有以下这些惨剧

都让人揪心↓↓↓↓



福州朋友们一定注意

这些血淋林的案例

都在告诫我们:

喝酒不可贪杯,不要任性劝酒!

更不要酒后驾驶!!!

急扩!急扩!

提醒告诉身边的亲友

and给酒友们也都看看吧!

本文来源: 海峡导报、厦门发改委

值班编辑:朱梦妮

热门荐读(点击标题阅读)

这块红糖里,藏着将乐人的良心

福州人注意!雷雨酝酿中 能走的赶紧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