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新媒体部出品
海峡网记者:李艺
如今,越来越多年轻人
喜欢在网上预定半自助旅游产品
但是在旅途过程中
行程中原定的酒店被订错
旅游包车竟然成了无营运资质的“黑车”
……
这就让人非常郁闷了!
最近,一位来自厦门的陈先生向我们爆料
说了他在“马蜂窝”平台预订旅游产品
所遇到的的糟心事
酒店被定到了70公里外
旅游用车竟无营运资质
陈先生在7月21日通过马蜂窝平台,在乌鲁木齐东南西北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了“吐鲁番、可可托海、喀纳斯、禾木+伊犁往返12日游”的旅游项目,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境内旅游合同书》。
行程日期为7月31日—8月10日,旅游团费共计人民币57424元,项目包括福州往返乌鲁木齐机票、九个晚上的酒店住宿,各个景点的门票以及旅游用车(包含司机)。
可是当陈先生一行人按照原定行程,到达新疆禾木景区时,才发现旅行社将原本合同中规定的禾木林海山庄酒店错定成了喀纳斯景区中的林海山庄酒店,而喀纳斯距离陈先生所在的禾木景区有将近70公里的距离。
原定行程中,8月3日当晚住宿酒店为禾木林海山庄
而更让陈先生没想到的是,他们一行人在旅行过程中所乘坐的两辆旅游包车,其中一辆竟然是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私家车。
旅行中所用包车是无旅游运营资质的私家车
陈先生表示,他曾多次联系东南西北旅行社,要求旅行社对此做出相应的赔偿并给出合理的解释,旅行社工作人员王某先是承诺陈先生,会退还预订酒店的全部款项,并承担陈先生自行预订酒店的费用,但款项迟迟没有打到陈先生的账户上。而关于旅行社用车不具备客运资质这件事,旅行社方面则表示,在运营期间,一直使用私家车作为旅游用车,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在此期间,陈先生表示他也曾先后多次向马蜂窝官方网站投诉,希望马蜂窝平台可以起到监管的作用,并退还自己在平台上支付的订车费用(12800元)以及酒店费用(4700元)、作出公开道歉。直至8月28日晚,马蜂窝客服给陈先生回复,承诺会督促商家尽快将酒店的费用退还给陈先生,并就“订车”一事给陈先生500元作为赔偿。
旅行社:拒绝任何回应
马蜂窝:将严管旅行社用车资质
8月29日,记者致电乌鲁木齐东南西北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经理和工作人员王某,但管经理没有作出任何回应,只表示以马蜂窝平台的处理结果为准。王某也表示,陈先生在旅行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都已经通过马蜂窝平台进行处理了,他不做任何回应。
随后,记者致电马蜂窝客服,马蜂窝相关负责人给出回应称:对于陈先生在旅行中所遇到的纠纷,马蜂窝已经协调商家和客户双方,并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并和陈先生本人达成了和解。就这一点,记者从陈先生方面得到了确认。
关于商家运营资质的问题,马蜂窝方面表示,该旅行社在平台上提交的运作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关于服务中所用车辆,马蜂窝平台正在展开调查,如果在实际运营中使用了违规的车辆,作为平台方一定会加以严惩。
到底私家车能不能作为旅游包车使用呢?
关于这个问题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旅游车辆应取得营运证
关于错定酒店所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已经明确了所预订的酒店(酒店星级、酒店位置等),旅行社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已经明确确实是旅行社工作失误导致定错了酒店,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其应当对游客造成的损失负责。
而旅游包车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车辆取得车辆营运证,各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均有相关描述,而《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旅游客运经营属于道路运输经营的一种,旅游包车车辆必须隶属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公司且取得车辆营运证,而不能是非营运车辆(私家车)。若擅自使用私家车替代营运车辆,一方面游客可以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游客可以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及运管部门进行举报。运管部门将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同时擅自使用私家车从事包车服务对游客的安全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旅游管理部门亦可根据《旅游法》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那么在旅游过程中
我们如何判定所乘坐的旅游包车
是否为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吗?
在预订旅游用车时
我们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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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问题,律师表示游客可以根据车辆是否有客运包车标志牌来判断是否属于正规车辆。同时建议游客在旅游合同内对提供的包车车辆型号等进行约定,可以减少争端、便于核实车辆。乘车时也可以直接与运管部门联系,根据车牌初步确定车辆是否是合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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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记者:李艺
海峡君说
本来是轻松愉快的旅程
遇到这样的糟心事
确实有些倒霉
不过也奉劝给位
在旅途过程中遇到各种这样的事
一定要积极维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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