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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专项整治行动,力争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公开征集受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25日结束。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整治对象: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参保个人以及医保经办机构。
(二)整治内容
1.编造虚假病人骗取医保基金。主要包括:挂床住院,冒用身份享受医保待遇或享受更高医保待遇,使用他人门诊慢特病资格就诊开药,使用死亡者医保卡享受医保待遇,为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以及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特别是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利用门诊统筹政策刷卡获利等。
2.编造虚假病情骗取医保基金。主要包括: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超适应症检查、重复检查、诱导检查、打包式检查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住院指征的体检式住院、陪护式住院等。
3.伪造虚假票据骗取医保基金。主要包括:收费票据项目标准与诊疗项目不符,违反物价标准收费,透析等病人预结算后因各种原因实际治疗数量少导致多收费,门诊治疗变为住院报销,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结算,手工报销审核不严、违规报销,伪造证明材料申报门诊慢特病待遇等。
三、“三假”主要表现形式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以下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四、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719)3232155 3558654
举报邮箱:447265857@qq.com
举报信箱:房县城关镇武当路35号一楼(原人事局办公楼)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湖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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