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你就是无授权转载(抄袭)我稿子的人!
今天是4月26日
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可就在今天点妹儿怒了
!!!!!!!
事情是这样的,
为了给大家带来成雅铁路最新消息,
4月24日下午,
点妹儿的两个同事冒着大雨,
扛着沉重的设备,踩得满脚稀泥,
在铁路施工现场蹲守数个小时,
采访、拍照、拍视频……
傍晚回来时已成落汤鸡。
晚上拿到稿子由点妹儿加班,
终于在晚上7点45分,
将这条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带给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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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但是,可是,就在文章推送后,
点妹儿发现该文章被多个公众号无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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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篇文章首发微信公众号平台只有三个:
“雅安看点”微信公众号
“四川雅安”微信公众号
“雅安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
确认过眼神,
其余都是无授权转载(抄袭)我稿子的人。
每一篇文章后面,
点妹儿都附了这样一张图,
我用心标注为了你,
你却总是视而不见。
为什么点妹儿这么生气?
因为我奔波在风里雨里,
你却等在家里,
轻松动动手指。
每一篇稿子都是一个人,
甚至是多个人的心血。
大包小包背着设备淋着雨的苦逼记者
记者脚上的稀泥
即使你打了来源,
但是你没有向我打招呼,
拿走我的心血,
也是绝对不可以的!
更气的是,
有公众号在后面打出了这样的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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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没有得到授权直接转载,
已经是侵权行为了,为什么还要转?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
抢劫以后,发个申明:
我们尊重每一个人,
本次抢劫重在参与,
东西归原物主所有,
如有冒犯请联系归还。
而且说实话,
点妹儿的文章、
照片被无授权转载,
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有图有真相
点妹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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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载截图
(仔细看,有“老熟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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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点妹儿的这条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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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情况不胜枚举,
点妹儿也是心累。
这次点妹儿虽然很生气,
但只打算曝光一下这种情况。
不过偷偷想了一下,
如果左手发几张律师函,
说不定右手就能数钱。
毕竟别的公众号就没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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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点妹儿觉得,趁着这个机会,
还是要和大家科普一下知识产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即使转载文章标明了出处,
未经作者许可,仍然属于侵权行为。
不是标个“侵权删除”就能了事的。
这次很感谢热心的网友,
发现了侵权行为,
并且帮助点妹儿成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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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点妹儿觉得,
有必要隆重地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雅安看点”公众号于2015年年初正式上线,目前已拥有粉丝10万多,介绍一切与雅安相关的有意思的东西,最重要的是,“雅安看点”是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新媒体平台。
雅安日报传媒集团旗下“北纬网”、“掌上雅安”手机客户端、“雅安看点”微信公众号、“雅安日报-北纬网”新浪微博、北纬论坛共5个新媒体平台获得此资质,此外,雅安并无其他新媒体在列。
为什么要说这个?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也就是说,媒体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新闻和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所以“雅安看点”绝对是你值得信赖的本地消息微信公众号。
最后的最后,再次友情提示: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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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么大,总能看见了吧?
编辑:8倍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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