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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到底是不是网络传销?工商总局发话了

2016-07-03 伊犁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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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一篇转载自央视新闻的稿件

引起了本地网友的广泛关注

很多粉丝在后台给我们留言

说起微商这个话题

在这里小伊想告诉大家的是

作为本地的公众帐号

我们并没有抵制某个行业

我们只是给老百姓提个醒

不要买卖身边的三无产品

(只是针对产品   没针对行业)

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  作为网络媒体

我们并没有调查和评判权

只能将国家相关部门已经落实的情况公之于众

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让老百姓尽早知道真相

从而减少他们的损失


今天的稿件转载自中国经济网

大家可以好好看下

微商,英文名Wechat Business,是基于微信生态的一种社会化分销模式。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是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是C2C微商。

如今打开朋友圈,通常只有三种人:朋友、微商、做微商的朋友……


上个月,微博红人@粽粽粽粽粽粽粽 发起了一个活动,邀请网友模仿微商的语气讲一句话。




一时间,大家仿佛都找到了那种正能量、循循善诱的feel!简单感受一下。


你连都试都不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一个产品,可以骗一个人,却骗不了一群人,更骗不了大中国五湖四海的人因为我在用,所以我推荐;因为我认同,所以我分享!


女人,靠父母充其量是公主,靠老公最多是王妃,靠自己你才是真的女王!


做微商不丢人,丢人的是不去挣钱还满身的负能量!今天我没时间,明天我怕卖不出去,试想,连试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你不行?


我已经在反哺父母了,而你还在用着他们给的钱!


或许正是这种稍显奇怪的语气,和每天在朋友圈刷屏一般的推销产品,让不少人觉得,做微商就是“搞传销”。


但这样说又有点绝对,毕竟许多微商和淘宝店家都差不多,甚至同时开两种店。许多正经微商也对此表示委屈。

那么,有没有一个比较权威、可靠的说法呢?近日,工商总局发话了!

工商总局:打着“微商”名义搞网络传销的情况,屡见不鲜

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报道称,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5月30日,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对外发布称,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案。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筛查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通知要求:


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


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工商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做微商”并不代表是传销,但有人会借着“微商”的名义搞传销。那么,怎样辨别你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微商还是传销呢?


网络传销的五大表现形式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1.“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为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工商总局还提醒大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一方面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


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微商发现涉嫌网络传销,该咋办?

如果微商发现自己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

1、通过与上级经销商的代理合同内容,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2、如果其与上级经销商,能够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使其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则应当继续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3、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4、在此过程中,如果其上级经销商坚持要求履行以涉嫌非法营销为内容的合同,则该微商可以考虑,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同时,应该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中国消费网

律贝果(ID:lvbeiguo)、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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