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 | 女民警获刑!竟利用信息系统做这件事……

妻子利用自己的民警身份

帮丈夫通过公安机关

信息查询系统

获取车辆行动轨迹、

婚外情调查等业务获利。

最终两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双双获刑!



近日,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法院

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披露了一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详情↓↓↓



据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潘某群与被告人殷某为夫妻关系。案发前,殷某系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七大队二级警长。


通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


公诉机关指控,潘某群以商务咨询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站、微信、QQ等途径招揽客户开展找人、找车、婚外情调查等业务。接到客户委托后,殷某根据丈夫潘某群要求,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潘某群。


潘某群手下两人利用潘某群提供的信息,找到目标对象后采取安装GPS定位设备、蹲守、跟踪、跟拍等手段获得他人实时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户。两名手下与潘某群约定报酬每月底薪4000元,每笔业务再给提成10%。


而潘某群既单独开展业务,也与本案另一被告人许某进合作,报酬平分。除了通过殷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潘某群、许某进等人也通过购买、跟踪等其他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完成委托业务获取利益。


夫妻双双获刑


根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潘某群、殷某、许某进等被告人单独或共同实施犯罪共27起。其中,潘某群参与实施21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31.57万元;殷某参与实施19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29.07万元;许某进参与实施12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43.5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检方指控的潘某群和许某进分别参与实施的21起、12起犯罪及违法所得金额无误,但殷某参与实施16起犯罪,而非检方指控的19起,违法所得为23.1万元。


此外,2018年11月22日,殷某还将查询到的韩国人姜某(音译)的航班信息提供给丈夫,本案其他被告人也通过蹲守、跟拍的方式获取姜某的行踪情况。他们将这些信息提供给委托人,共获得报酬2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

潘某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殷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许某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内鬼”不仅仅是殷某


记者注意到,此案中,另一名被告人潘某文出生于1995年,案发前系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水塔街派出所辅警。


潘某文和其校友柳某涛商议后,潘某文利用可接触公安内网的便利,查询他人包含户籍信息、住宿信息、车辆档案信息及乘坐飞机、火车的轨迹信息出售给柳某涛,获利8755元。


后柳某涛将从潘某文处购买的信息通过网络转手出卖,获利7355元。


最终,潘某文也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柳某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编辑:罗伊璠)综合平安原州、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等


《这些人放假回家自我观察14天!这些提醒扎心了…

《3000亿的大项目!这名游客却想回家?景区回应了..》

戳这里为我加颗小星星⭐️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出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