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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开设!毕节最新发布→
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们:
二、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开设酒类产品销售网点。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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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河源 责 编:邹佳芮
编审:王方雁 总监制:刘 瑾
毕节发布投稿邮箱:bjrbxbj@bjr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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