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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事业编事业编:新疆公安消防大规模招人!各个地州市看过来!

2017-02-05 天山网


新的一年

新的开始

新的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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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新疆公安消防部队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198名。其中:

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25名

(点击可查看大图)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18名


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14名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16名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11名


哈密市公安消防支队9名


阿勒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9名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0名


博州公安消防支队13名


吐鲁番市公安消防支队8名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4名


克州公安消防支队8名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5名


和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5名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日期以各地招聘工作报名之日为限,如2017年1月6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1981年1月6日-1999年1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各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岗位表;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职位

招聘单位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本次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简章制定、岗位审核以及指导协调等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及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下达正式录聘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上岗。


四、信息发布及报名缴费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及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


报名形式由各地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名形式由各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笔试

由各地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或指定具备资格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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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决定公开招聘专职巡逻队员20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男性,30岁以下,族别不限,身高170厘米以上,须有高中、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地不限;复转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近视等;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0日。


三、工资待遇

经审查,合格者由昌吉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年度聘用合同,月工资为4900元(含应缴五金)。


四、具体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1寸免冠照片3张。


五、报名

(1)地点:昌吉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昌吉市绿洲南路二水对面原农机校,乘坐45路、42路、7路终点站可到达)      
       (2)时间:2017年2月1日至2月10日


六、联系人

      美丽娜:1869941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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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公安辅警队伍,根据补充辅警人员需求,报经市委、政府同意,塔城市公安局拟招聘便民警务站辅警200名。


一、聘用待遇

  1、工资4248.55元/月,其中缴纳“五金”1206.88元/月,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全年3600元,年终按照考评等次发放),取暖费141.67元/月(全年1700元,年终符合条件、考评合格者统一发放)。

  2、对城区各部门、便民警务站履行中队长职责辅警按照每月200元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3、其他待遇:塔城市公安局对聘用辅警发放服装,一二级响应期间伙食费全免,其他期间按照6元/天/人标准缴纳伙食费。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25日至1999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复转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城区辅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警校毕业生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其中: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6日起(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或从塔城市政府网上下载《2017年塔城市便民警务站招聘辅警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联系电话:0901-6234562。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面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进入面试者面试费40元。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2月13日在塔城市政府网发布领取准考证时间。


来源/新疆公务员

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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