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附人事任免名单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现场。
8月1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 • 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本次会议议程共一项,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蒲仕裕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分组审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乃依木 • 亚森说,希望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以宪法宣誓为新起点,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接受法律和纪律的监督,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推动中央治疆方略、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展现新作为;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展现新作为,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重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约尔古丽 • 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 • 苏里堂、马宁 • 再尼勒、伊那木 • 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 • 吐尔逊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穆铁礼甫 • 哈斯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 • 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8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吴晓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田晓弘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塔里哈提 • 吾逊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乌拉孜别克 • 热苏力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三)
任命逄锦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李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郭立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周惠永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天山网
记者/王娜
实习编辑/叶尔开西
主编/杨洋
推荐阅读
天山网|在这里读懂新疆
点击关键词查看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