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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资讯】法学院“鸣响”学术沙龙探究中国古代“情理法”问题

2014-06-06 金德良 NKULaw那些事儿

法学院“鸣响”学术沙龙探究中国古代“情理法”问题

523日,法学院“鸣响”学术沙龙第34期在主楼举行。法学院于语和老师、学院法律史专业5名博士研究生应邀作为嘉宾进行了点评。本期沙龙由法学院2013级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组织。

沙龙以“情理法”为主题,结合法律史专业的研究方向,以夏俊峰案和东莞孝子杀母案作为切入点,从“情理法”的定义,结合中国古代案件审判进行解析,探讨“情理法”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原因与现实意义。

沙龙首先回顾了夏俊峰案和东莞孝子杀母案。通过从现在生活中的鲜活案例着手,引入“情理法”的主题。在从学理上对“天理、国法、人情”进行含义解析后,引入中国古代案件审理中“情理法”的分析。“周氏丧期娶妻案”“和尚尼姑通奸案”“民国烈女为父复仇案”三个较为生动典型的案例,体现古代中国司法者往往在断决案件的时候将人情、天理作为自己裁判的依据,并努力实现国法、天理、人情三者的统一,“情理法”在中国古代审判中有广泛的适用。中国“情理法”现象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多元的诉讼标准、传统思想的影响、行政与司法合一的体制以及法官个人的智慧等方面,这也决定了中国古代官员在处理三者关系上的特殊方式。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环境较为复杂,中国古人审理案件中“情理法”的经验对我们的司法实践依旧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现实意义。

沙龙中,同学们结合沙龙主题展开了积极交流,于语和老师针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评点,从历史、法理方面提出疑问与同学们进行了探讨,并梳理了法制史上“情理法”的涵义与产生原因。法律史专业的五名博士师兄师姐对沙龙进行了点评,畅谈了各自针对“情理法”的理解。

最后,于语和老师进行了评议。于老师对沙龙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称赞同学们的独特想法和见解,现场互动气氛十分热烈。最后,他提出我们对于传统的遗产应该给予关注,同学们应结合现实问题进行探究体会,相互沟通、平等对话,今后应多开展这样的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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