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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