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阅卷十点小知识 | 刑辩书院
刑事案件阅卷十点小知识
文|吴国阜
1.拍照复制卷宗,是阅卷第一步。拍照有技巧,要求速度更要有质量,页面要端正、满屏,图像要清晰,卷多的要当即分卷,没有遗漏卷页,各种散页也要拍全。
2.在检察院阅卷时,要尽量跟案管人员或承办人问清几件事情: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审查起诉期限,是否可能退补,能否变更强制措施,被害人的情况。
3.如在检察院现场阅卷,应迅速先看起诉意见书,根据起诉意见书阅卷,才会有头绪,抓住重点,事半功倍。
4.两人一起阅卷时,不要分开拍照,一个人翻页一个拍照,效率会更高。苹果手机拍照技术最强,三星手机对焦慢半拍。
5.卷宗拍好之后,要及时录入电脑,以免操作误删或手机丢失,并根据需要打印出来,装订成卷。
6.按卷宗目录初步整理证据材料:嫌疑人口供共有几卷,在哪一卷,每个人各有几份;证人有几个,关键证人证言在哪一卷,非关键证人证言有哪些;笼统简略的卷宗目录,要自行注明每份证据的特征,包括证据名称、时间、页码。
7.补充侦查的卷宗,把补查的证据打散(不一定是拆开卷宗),根据问题置入相应的证据卷。如类似”情况说明”材料较多,要归拢处理,合并解读,可能发现“越说越不明”、甚至“越描越黑”。
8.每一法律文书提到的法律条文,要逐一查阅核对,既可能在司空见惯中发现问题,也可以轻松记住那些法律条款。
9.解读嫌疑人的口供,要注意考察口供形成的动态过程,不宜简单认为口供不实、笔录有错、侦查作假,还要区分案发时的可能事实与做口供时的事后认知判断猜测。
10.争议大的案件,一定要尽量去看犯罪现场,而且要反复多次,不能埋头在卷宗材料里闭门造车,到现场多看看想想问问,可能会有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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