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招录计划
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42人,包含驾驶员30人,勤务保障人员12人,工作地点为青岛市。
招录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贡献;
6.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7.勤务保障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8.报考驾驶员岗位须持B2及以上驾驶证,2年以上驾驶经验,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该类型车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9.报勤务保障人员身高须满足175cm以上,体重符合消防救援人员体型标准(附件1);
10.身体健康,消防救援人员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截止日期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B2以上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立功受奖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qdzzdzdk@163.com进行资格初审。
咨询电话:0532-6657714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招录程序
结合此次招录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根据体能、心理测试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其中,体能测试中单项测试不合格即予以淘汰。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将委托专业驾校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录用
按照个人综合成绩分别排名,消防救援人员综合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录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岗前培训
招录结束后,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专业分训和随队训练。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消防救援支队录用对象,考核不合格人员试用期过后不予录用。
工资保障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驾驶员岗位月工资和绩效奖金5900-8400元(含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勤务保障人员岗位月工资和绩效奖金3500-6000元(含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配发制式服装,统一食宿,根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1号)安排休息和休假。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32-66577109)
附件1:消防救援人员体型标准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报名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5HVKSGGcJ8OIGOnRIhJ_g
提取码: j3wk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