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胎”很重要:P2P监管态度各地“冰火两重天”
P2P网贷行业单月成交量达到了1713.71亿元,同比2015年6月增长了159.83%,总体呈现逐步上扬的走势。P2P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很大的风险。2016年6月停业转型类型的平台数量占比为55.32%、问题平台的平台数量占比为44.68%。
为什么P2P平台发展快、跑路也快?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最新课题成果《中国P2P平台地区特征与风险分析报告》研究发现:
不同地区的P2P平台的名分不同,有些地区可以注册成“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信息”等名分,有些地区则对这些关键词有严格的限制。工商注册只管准入登记,不负责日常监管,因此基本无法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
税务机关对有税收负面问题的P2P平台进行“记录”更加积极,但各地的积极性也存在很大差异。
各地政府对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态度呈现“冰火两重天”,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严格规范,甚至一刀切地限制新的平台注册,但也有一些省份则仍然是鼓励的态度。
在中国,P2P网络借贷虽然已有近10年的历史,但其真正兴起还是最近两三年的事情。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虽然目前都在从事P2P网络借贷,但不同平台的行业出身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例如有些平台以前可能是从事计算机或互联网业务的,有些平台以前可能是从事商务咨询的,但现在却都在从事P2P网络借贷。
并且,虽然更严格地说,P2P平台从事的业务属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但不同地区对该行业的注册限制存在很大不同,因此,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地区P2P平台的工商注册类型等,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发。图1是全国P2P平台的注册行业类型。在有数据统计的3932家平台当中,有约一半平台注册登记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般可能是指其中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的细分行业),以金融业为注册行业类型的P2P平台比例只有20%。
图1:全国P2P平台的注册行业类型分布及占比(家,%)
数据来源:外滩征信
认真阅读央行等十部委的《指导意见》和银监会等部委的《监管办法》,我们可以发现,监管部门一直在非常谨慎地避免将P2P网络借贷行业定义为“金融业”,而是以“民间借贷”、“直接借贷”等来概括其行业属性,因此一些地区的工商部门即便是允许其行业注册类型为“金融业”,也一般限定于“金融信息服务”,并特别标注不允许经营其他普通金融业务。因此通过对比不同地区对P2P平台注册类型和公司名称关键词的使用,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地区对P2P行业的不同态度。
分地区来看,如图2所示,不同地区P2P平台被允许注册为金融业(金融信息服务)的比例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上海有45.7%的平台被允许注册为金融信息服务,广东省的这一比例则为36.4%,都远高于其他地区。
而图2也显示不同地区金融信息关键词(注册公司名称中包含“金融”关键词,或者公司行业属性详细描述中包含“金融信息”关键词)占比也差异很大,上海近80%的企业公司名称或行业属性中,都包含了相关关键词,而山东、北京、河北等地对相关关键词的限制就非常严格。天津市的40家P2P平台,没有1家被允许在公司名称和行业描述上,使用“金融”或“金融信息”关键词。
总体而言,金融信息关键词的比例一般都高于金融业注册比例。不同地区P2P平台的行业注册名分不同,反映出不同地区P2P平台的行业来源和监管政策,存在很大的差异。不过,2016年初,部分之前对“金融信息”、“互联网金融”等关键词放得比较松的地区,已全面暂停相关关键词的工商登记。
图2:不同地区P2P平台金融业注册占比和金融关键词占比(%)
数据来源:外滩征信
税务部门的负面记录也可以提供P2P平台的经营风险的信息。统计发现,在4411家平台当中,有税收负面记录的平台数达到498家,占比为11.3%。交叉对比问题平台和税收负面记录的统计,可以发现,有税收负面记录的平台当中,问题平台的比例为38.8%,没有税收负面记录的平台,问题平台比例为23.2%。尽管相对比较粗糙,仍然可将税收负面记录作为检测问题平台的预警指标之一。
通过地区间的统计比较,我们发现各地税务部门标注负面记录的力度差异很大(图3)。山东、上海等地有税收负面记录的平台超过130家,广东也超过了80家,其他省份则相对较少,很多地区虽然平台总数和问题平台都不算少,但却没有任何税收负面记录。
图3:不同地区有税收负面记录的平台数量(家)
数据来源:外滩征信
互联网金融,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一个鲜明特征就是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因此其发展与地方政府面对的激励是相容的。根据我们整理的数据,在省级政府层面,自2014年有三个省政府(北京、上海和江苏)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互联网金融之后,2015年有15个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互联网金融,且基调除广东和重庆为“规范”外,基本上为“促进”。多个省份还专门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文件。
不过,随着互联网金融问题频发,各地政府纷纷收紧政策。在2016年的31个省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有12个省份提及互联网金融,其中一半用词改为“规范”、“稳妥”等。2015年12月至今,全国多个省市下发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文件,或采取了针对性举措。其中,北京、上海等地干脆直接叫停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注册登记。此外,广东、重庆、安徽等地也出台了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列出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严禁互联网金融自设资金池、非法集资、捆绑销售、不实宣传等行为。
但也有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继续持鼓励态度。2015年1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在该省产业发展母基金下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互联网金融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提供房租补助、人才引进、专项奖励等补贴。2016年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和使用“互联网金融”字样。该《意见》还特别提及,由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课题组成员:郭峰、张岩、王旭、康亮)
(本文为报告的抢先版,完整版即将在本周末(7月30日-31日)的“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发布,欲知更多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