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改革的关键难题其实,中国土地产权改革方面,张五常没有使用科斯的绝对产权理论,而是其擅长领域的“相对产权”——合约责任【3】。中国经济学界对此并不太清楚。根据产权理论,有绝对产权和相对产权。绝对产权改革,比如直接土地私有化;相对产权改革,是指通过租赁合约来完成产权的分化、界定与交易。张五常选择了后者,土地产权还是国有的,只是将土地的使用权分离出来并上市流通。他引入了香港的批租制度,建议将城市土地以租赁和拍卖的方式实现使用权的自由流通。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的正是在拍卖理论上做出贡献的美国经济学家Paul R. Milgrom和Robert B.Wilson。中国的土地改革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就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张五常主张的相对产权符合这一改革逻辑。从这一渐进式改革的路径来看,中国改革追求的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所谓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指的是从结果中获得的收益完全可以对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采用的是整体性补偿原则,即只要改革后的收益大于改革前,那就是有效率的,问题无非是如何用收益去补偿改革损失方。比如90年代的国企私有化改革,改革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及税收收入,政府补偿下岗工人。制度变迁是一个替代过程,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替代更低效率的制度。中国将使用权租赁的土地制度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同时,制度变迁还是一个交易过程。这个交易就是上面所说的补偿原则。诺斯认为,只有改革的收益大于改革的成本时,制度变迁才会发生。所以,张五常用“相对产权”来推动中国的土地产权改革,可以称得上是“曲线救国”。但是,很多经济学家往往并不主张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因为经济学不支持整体思维和补偿机制,不能为了某一方而牺牲另外一方的利益。这其实是帕累托效率的理念。在上个世纪,美国法与经济学界存在这两个对立的立法准则。按照科斯的理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可以晋升为帕累托效率。但是,现实中交易费用不为零,改革总是伴随着各种阻碍。转轨时期的中国,没有完善的自由市场,无法达成理想的帕累托最优,追求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是改革现实可行的选择。这种改革是有效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在理论上的缺陷则会暴露出来,即违背了经济学上的“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以及自由市场的“自发秩序”。最初改革的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到后面容易遭遇诺斯的国家悖论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困境【4】,最后变得无效率。这就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递减问题。诺斯的国家悖论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困境背后是制度变迁的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递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点:一是前期改革的边际收益高,后期改革的边际收益低,后期改革的收益不足以补偿损失。改革往往是先易后难,先改收益大后改收益小。比如土地改革,土地私有化阻力要比土地使用权批租的改革大得多。同时,土地使用权批租可形成足够大的蛋糕,以补偿改革的损失方。但是,如果一项改革没有形成自由市场,卡尔多-希克斯效率会呈现边际递减。前面的改革已经形成了巨大的收益,后面改革的收益无法覆盖现有的损失,这样改革定然走入僵局。所以,李总多次强调:“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敢于打破固有利益格局”。二是基于租赁合约的“相对产权”改革,给中国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带来很高的交易费用。我不清楚,张五常先生是否意识到这一点:相对产权改革和使用权批租,导致土地供给单一,房地产价格扭曲,金融风险大增。近些年中央一直在强调稳房价、稳地价和控制金融风险。所以,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在理论上的缺陷,也是如今深圳乃至中国改革在实际中的挑战。我们回到最近印发的《示范区实施方案》,其中有两个方面引人关注:一是“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这相当于坚持了上面所讲的过去改革的第一条经验,将更多权力和资源下放到自由市场。二是“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这是上面所讲到的第二点产权制度改革。土地被认为是深圳下一个十年的瓶颈。深圳十三五规划划定了974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和270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红线”,合计占深圳土地面积的62%。深圳住宅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是22.6%(深圳住建局《住房发展2020年度实施计划》),远低于全国平均的33%,以及国际上40%以上的水平。深圳的人均居住面积只有19.7平,低于广州的25平,距离东京都32.4平、纽约40平、旧金山46.5平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仅高于香港的16平。同时,深圳的房价仅次于香港,房价收入比是全国最高的,高达34.2,超过香港的21(2018年)。深圳需要着力解决高房价形成的挤出效应和金融风险。解决的根本办法在土地供应上,即加大居住用地的供给。怎么解决土地供给?一是扩容,向数量上发展。目前来说,这条路可能性不大。二是改革,向效率上改进。深圳已建成的面积达到了923平方公里(2016年),占可建面积1023平方公里的90%。从2016年开始计算,如果不考虑填海等,深圳能够使用的新增土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公里。所以,深圳想要增加住房供应只能在存量土地上进行优化,主要是城中村土地和工业用地改革。深圳共有1065万套住房,其中城中村住房510万套,占比为47.88%,占总出租房数量的61.%。深圳有1000多万人租住在城中村。换言之,深圳最大规模的城中村的土地及房产,受制于产权,却无法上市自由流通。这部分土地资源的效率还有待改进。《示范区实施方案》将城中村土地改革的权力下放到深圳政府。很多人猜想,深圳政府是否会大量改造城中村,给市场供应大规模的居住土地,解决深圳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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