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在完善政策机制方面,意见提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其中包括,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以及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等。为了以专业化成果推动可持续发展,本届峰会聚焦绿色金融及健全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布两份报告——外滩绿色金融报告《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研究》。 外滩绿色金融报告——
10月23日,在外滩金融峰会全体大会二“气候变化与可持续金融:趋势、机遇与挑战”上,外滩绿色金融报告《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发布(以下简称《绿金报告》)。报告课题组成员包括朱隽、艾明、滕锐、徐昕、白雪飞等。外滩绿色金融报告《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绿金报告》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出发,聚焦金融领域,对相关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进行了梳理,就金融在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金融的作用进行了系统研究。《绿金报告》主要提出以下六个观点。《绿金报告》指出,低碳转型对宏观经济有着深远影响,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存在差异。低碳转型对经济增长、平抑通胀、促进就业有正面的作用,但短期内也存在转型阵痛。一些高排放企业和行业如果短期压力过大,容易引发经济波动,不利于绿色转型。因此,在推动低碳转型的过程中,要控制好转型风险,实现平稳过渡。二、碳市场的发展对绿色低碳转型至关重要,金融可以在碳市场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碳定价政策是应对气候变化经济影响的最主要手段,碳定价主要有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ETS)两类工具,因碳税的制定和调整常常面临政治上的博弈,很多国家将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主要工具。《绿金报告》指出,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中,金融可以发挥三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金融可以提高碳市场的定价效率;其次是金融工具可以提供对冲风险的渠道,便利市场主体进行风险管理;最后是可以通过各国金融市场的联通,探索碳市场的互联互通,从而推动全球共同减排。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有三种方式:一是将应对气变风险纳入央行职能,多数为新兴市场经济体,也包括英格兰银行等极少数发达经济体央行。这是目前央行最积极的应对方式。二是不新增央行职能,将应对气变纳入现行政策框架,主要代表是欧央行、日本央行。三是保持关注,但暂不采取行动,以美联储为代表。人民银行是以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先行者。2016年我国率先建立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近年来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健全。《绿金报告》强调,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可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推进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强信息披露要求,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并推动完善全球绿色金融治理。四、应对气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中国可发挥引领作用。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人民银行提出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担任联合主席,引导国际社会开始绿色金融的探索和研究。2021年,国际社会越发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今年人民银行再度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联合主席,共同起草了《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近期已经获得了G20部长会的通过。《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是G20首个关于可持续金融的框架性文件,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措施,将为全球层面引导市场资金支持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引。《绿金报告》建议,下一步,我国可通过G20等渠道发挥先发优势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导相关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进一步深化。《绿金报告》强调,绿色分类标准、信息披露、压力测试是绿色金融的重要基础设施,发展绿色金融要进一步夯实基础。首先,推动绿色分类标准“国内统一,国际趋同”。绿色分类标准既需要适合本国国情,做到“国内统一”,促进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又需要与国际标准相衔接,获得国际市场认可,促进境内外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做好“国际趋同”。国际上,中国和欧盟正在研究推动绿色分类的标准趋同,计划于近期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将为形成全球一致的绿色分类标准提供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气候信息的披露。当前我国在气候信息披露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披露的强制性不够、非金融企业气候信息披露进展有限、信息披露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未来,健全气候信息披露体系的努力方向是统一信息披露标准,推动强制信息披露,建立气候信息披露的公共平台与共享机制,并构建科学、全面的气候信息披露评估体系。三是要继续探索压力测试。压力测试是衡量气候风险对金融稳定影响的重要工具。目前,全球累计约有20家央行或监管机构已开展或计划开展气候压力测试。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下一步还将继续探索和完善。六、市场应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转型中发挥主导作用作为重要的国际合作平台,“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也需要加快绿色转型。《绿金报告》建议,推动“一带一路”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中资金融机构可以更多开展和多边开发机构的联合融资,实现优势互补。同时,政府可以提供支持和引导,继续推进绿色金融的标准、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等基础性工作,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最后,中国要继续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绿色标准,共同探索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研究》报告——
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可持续投资在我国愈渐成为主流趋势。但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国内仍然缺乏统一又好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10月24日,外滩金融峰会组委会执行主席、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理事长屠光绍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发布报告《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在系统总结全球趋势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中国的发展实践,为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健全和完善建言献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可供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方参考的披露标准框架。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研究》课题报告发布会上,外滩金融峰会组委会执行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屠光绍发布课题报告
作为《报告》负责人,屠光绍表示,在全球可持续披露标准的健全和完善中,中国既要积极参与其中,借鉴分享国际的最佳实践,做好与国际发展趋势的对接,但也不能简单的照搬国际标准,应在推动形成国际基本共识和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标准中,根据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报告》之所以立足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就是为了更好形成国际趋势和中国实践的融合,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的可持续投资发展,也有助于推进中国的制度型开放,更是对国际标准健全完善的贡献。《报告》指出,可持续信息披露是促进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重要机制,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仍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报告》课题组通过对不同代表主体的调研发现,缺乏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不仅给投资机构、评级机构、指数公司等信息使用方带来挑战,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较高的披露成本和相关困扰。中国亟需一套规范、具体、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从信息使用方的角度来说,目前国内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足、披露内容不全、定量披露不多、披露规范性不高、数据更新不够等5方面主要问题。其中,企业由于自愿披露欠缺和披露时较大的选择性,更愿意披露对自身有利的数据,隐藏不利信息,导致市场上的数据可得性较低且不完整。与此同时,企业信息披露通常以定性披露为主,对投资机构和评级机构来说,量化使用等存在困难。一些机构还在受访时提到,“不同上市公司对于同一指标披露口径非常不一致,甚至同一上市公司不同年度披露的指标、范围和计算方法也不一致,造成数据可比性差、运用效果不佳。”对于投资时的评级或评分来说,“年度披露的数据较为滞后,存在时效性的缺失”。而从企业自身的感受来看,“缺乏统一的、好用的信息披露标准”不仅是出现上述问题最基础原因,也导致了企业自身较大的披露成本和压力。“企业在面对不同标准和不同的披露要求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去应对持不同标准的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而且最终由于不同企业所参考的框架和标准不同,以及参考的程度不同,使得市场上仍然缺乏一致的、可比的实质性信息,不光难以支撑广泛利益相关者的判断和决策,也使得ESG和可持续发展表现优秀的企业也难以得到市场更好的认可并更不利于积聚资源。”针对上述现实难题,《报告》对目前国际上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和经验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总结认为,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展呈现五大趋势,即: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正走向趋同和融合,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日趋并重,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成为首要议题,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法规增加且趋严,行业特定标准的重要性凸显。结合对国际和国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趋势的分析,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报告》从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完善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和构建中国可持续投资生态三方面提出以下建议:在基本原则上,应遵循:(1)立足世情国情,坚持国际共识与中国特色相结合;(2)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扩大披露主体;(3)先制定普遍通用框架,再逐步细化完善;(4)以强制披露为方向,逐步扩大强制披露的指标范围;(5)顺应全球趋势,与时俱进吸收TCFD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总体披露框架上,参考TCFD(G20委托金融稳定理事会召集成立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的体系,对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建议如下:2)披露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情况,至少包括董事会对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的确定,及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管理和目标实现进度的监督情况。3)披露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职责。1)披露公司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的风险和机遇。2)披露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业务、战略和财务的实际和潜在影响。3)披露公司的战略适应力,即应对风险和把握机遇的能力。1)披露公司各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的政策和管理流程。2)披露公司在管理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上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其成效。1)披露公司在管理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时所使用的目标及目标实现情况。2)披露公司评估实质性可持续发展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衡量管理绩效时所使用的指标。在这一框架下,《报告》还提供了33个议题,190个定量绩效指标供市场参与方参考。《报告》强调,要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积极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本土化。首先,环境指标注重气候变化、环保合规和绿色项目收支情况。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环境指标需要覆盖环保处罚、绿色融资、绿色投资及绿色收支等信息。其次,社会指标需要强调参与扶贫攻坚、助力共同富裕情况。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福利、职业教育与发展等都是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可以有所作为的方向。建议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社会指标应对这些方面有所反映。再次,治理指标需体现中国企业治理的特色。一是披露党建活动与党组参与公司治理决策的情况。二是强调披露对投资人造成重大风险的关键行为的相关信息,包括关联交易、大股东股权质押、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三是披露现金分红和股权激励情况。四是强调披露“商业道德”相关信息。一方面,可吸收借鉴人民银行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经验,适时研究探索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评价方案。另一方面,在普适性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评价机制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基于可持续信批情况继续研究引入分类监管制度。包括规范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适应中国国情的ESG评价体系,丰富可持续投资相关产品,开展可持续投资宣传教育等。《报告》特别提到,“开发可持续投资指数和基金,稳步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创新,探索绿色REITs、碳交易衍生品等创新产品,扩大投资者的选择范围,增加投资者对可持续企业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