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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日喀则市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的公告
全市各类用人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稳就业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决定开展日喀则市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申报工作,请吸纳农牧民就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办法》要求积极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7日-7月12日
二、申报对象
吸纳西藏籍农牧民就业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并实现6个月及以上就业的县级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以及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各类企业、合作组织和园区。
三、申报资料
1、《日喀则市级转移就业基地备案表》(具体参照附件文件中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吸纳我区户籍农牧民花名册(具体参照附件文件中样表);
4、当月发放职工工资银行流水账单;
5、当期劳动合同等资料。
四、申报方式
可直接到日喀则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现场申报或通过邮箱rkzjyj@126.com进行申报。
五、扶持政策
被认定为市级转移就业基地的,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奖励资金、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详见附件文件中规定。
附件: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扎西措姆 0892-8826041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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