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西拨78.77亿元助困难群众过年后又来新政策,到这33个县投资最高奖励千万!
为确保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温暖过年,广西将提前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8.77亿元,以确保各地在春节前将这笔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人群手中。
”据介绍,近期,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前下达了2018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1.63亿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低保保障对象,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不低于33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不低于170元/月的标准发放低保金。
对于特困人员,城市和农村均保证每人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护理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生病有人照料。此外,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低保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
在其他各类特殊人群保障方面,一是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81亿元,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每人50元/月的生活补贴和每人50元/月的护理补贴,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二是提前下达孤儿养育补助资金1.32亿元,确保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不低于10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补助每人不低于600元/月;三是提前下达2018年医疗救助资金6.82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四是将于近期下达今冬明春救助补助资金1.28亿元,支持遭受自然灾害地区开展自然灾害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重点保障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
在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方面,提前下达2018年补助资金17.19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政策,为部分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资金,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水平。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粤桂扶贫协作优惠政策》,其中13项优惠政策可谓“真金白银”,以鼓励和吸引广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粤桂扶贫协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优惠政策》适用于在全区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以下统称33个贫困县)投资的广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享受本优惠政策的项目安排贫困群众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8%。
《优惠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
广西这33个贫困县
将有可以享受到多重优惠政策哦!
据了解,该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制造业企业项目补助、设立金融机构补助、物流企业投资奖励、电商企业投资奖励、直接融资奖励、品牌创优奖励、旅游投资奖励、招商引资项目广东籍引资第一人奖励、产业协作奖励、投资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人才待遇、广东籍游客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等13项。
这些优惠政策可谓“真金白银”!
具体是怎样呢?
日报哥现在就给大家划重点!
01
企业所得税免征
对在33个贫困县新设立的广东企业,除国家限制、禁止发展项目和房地产、批发、零售业外,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
▲网络配图
02
人才待遇优先安排
对33个贫困县新引进的广东企业,其管理、技术人才的子女入学,家属入户和就业享受所在县居民同等待遇并优先安排。
03
广东籍游客景区门票减免
广东居民到33个贫困县景区旅游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可享受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金秀圣堂山
引进项目有哪些补助?
01
制造业企业项目补助
对33个贫困县新引进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广东制造业项目,当年投资到位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租用标准厂房且合同租赁期为3年以上的,按同区域标准厂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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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设立金融机构补助
对在33个贫困县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广东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新设县级分支机构的,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60万元;对设立固定营业网点的,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40万元。
03
物流企业投资奖励
对33个贫困县新引进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广东物流企业,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33个贫困县设立省级区域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设立跨省区域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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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企业投资有何奖励?
01
电商企业投资奖励
广东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33个贫困县落户设立企业,销售广西单一农特产品且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销售广西农特产品且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经国家、自治区商务部门认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02
直接融资奖励
鼓励广东企业在33个贫困县注册成立法人主体,并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成功在主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通过借壳和重组上市并将总部迁到所在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03
招商引资项目广东籍引资第一人奖励
引进区外企业到33个贫困县投资,单个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协作投资奖励更丰厚
01
品牌创优奖励
在33个贫困县设立企业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02
旅游投资奖励
在33个贫困县新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资源开发(含景区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旅游商品开发)、农旅融合、文旅融合、文体融合等产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以统计部门数据认定为准。
03
产业协作奖励
鼓励广东企业与33个贫困县中小企业开展分工协作,推动产业链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龙头、骨干企业每增加1家本地配套企业(指与龙头企业发生开票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龙头、骨干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整机集成制造企业或工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向无关联的本地企业采购配套关键零部件或设备超过500万元的,按照采购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广西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名单
南宁市: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
柳州市: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
百色市:田阳县、田东县、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
贺州市: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忻城县
崇左市:大新县、天等县、宁明县、龙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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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综合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南宁晚报 广西日报等
责任编辑:圆圆嗑瓜子
校对审稿:牛牛吃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