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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教训】全国十个典型火灾案例

2017-02-05 珠洲消防 四川119

案例1:河南东都商厦火灾

2000年12月25日21时35分(圣诞狂欢夜),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5万元。

法医鉴定结果309人均为吸入式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经查,此次火灾是因为经营期间违章动火作业所致。

经验教训:

经营期间不得动火焊接作业。

案例2: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

1985年4月18日深夜,哈尔滨天鹅饭店11楼发生火灾。大火波及21间客房,其中6间全部烧毁。在大火中有10人丧生,其中有外国客人6人,重伤7人,其中有外宾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00元。

经查,当日晚上,美国工程师安德里克曾去哈尔滨炼油厂赴宴,喝了许多酒。回到饭店后,就穿衣躺在床上抽烟,入睡时,烟头掉落在床上,引燃床上被褥。

经验教训:

客房内不得酒后卧床吸烟。

案例3:央视北配楼火灾

2009年2月9日(农历十五元宵节)20时27分;位于北京市央视新址北侧配楼“文化中心大楼”工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名消防人员死亡,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

经查,起火原因是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有关规定,距建筑50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经验教训:

不得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案例4:吉林宝源丰禽业液氨爆炸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造成起火的直接原因: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是否穿管保护不详),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当日在车间现场人数395人。估算事故中液氨泄漏的最大可能量为15吨。

经验教训:

人员密集作业场所应远离重大火灾危险源。

案例5:上海教师公寓火灾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许,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胶州高层教师公寓,经查,当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经验教训:

建筑外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案例6: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

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左右,位于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这起火灾共造成233人死亡(其中男性133人,女性100人),经查,最初起火部位位于该歌舞厅3号雅间。

歌舞厅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装修。采用可燃胶合板吊顶,四周墙壁悬挂化纤装饰布。该化纤装饰布属"棉丙胶织布",燃烧速度快,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并形成带火的熔滴,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

经验教训: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案例7:大连“5.21”火灾事故

2016年5月21日11时许,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开发区三堂村三堂街292号发生火灾,位于一家商店二楼的补习班着火,造成三名六年级学生死亡。

据警方通报称,公安消防部门初步认定的起火部位位于“小博士”商店一楼东侧的厨房内,起火原因为洛某信使用电炒锅加热至油温过高着火后,处置不当洒落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0平方米,室内物品均有不同程度的烧毁,楼梯、厨房、卫生间和楼梯附近的墙体烧毁严重,烟熏程度较重。

此次火灾事故涉及4名责任人,分别是“小博士”商店经营业主洛某怀及其父亲洛某信,金色童年文化培训班法人代表尹某及其丈夫范某。

经验教训:

厨具用品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案例8:北京隆福商厦火灾

1993年8月12日22时左右,位于隆福商业大厦旧楼一层礼品柜台处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48.9万元。

经查。这起火灾是由于后楼出租柜台的售货员下班后未按规定关灯,致使安装在灯箱内的一只日光灯长时间通电,造成短路,线圈产生的高温引燃固定镇流器的木质材料所致。

当日,消防监控室一名监控员收到报警信号,认为是误报,不但没有到现场确认,而且还关闭报警控制主机,使得初起火灾未能发现和及时处置。

经验教训:

火灾报警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不得随意关闭。

案例9:新疆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火灾

2008年1月2日20时许,位于新疆德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发生火灾。此次火灾使投资1000万元安装的建筑消防设施,形同虚设。过火面积达65000平方米,导致1046家商户的财产化为灰烬,有3名消防官兵殉职,火灾财产损失约5亿元。

经验教训:

固定灭火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不得随意关闭。

案例10: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

1994年12月7日,新疆自治区教委组织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检查验收团一行25人,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12月8日16时,克拉玛依市组织15所中、小学校的15个规范班及教师、家长等796人,在友谊馆进行文艺汇报演出。16时20分因舞台上方的照明灯燃着幕布蔓延成灾,该友谊馆共有7个向室外疏散的出口,演出时两侧和舞台左侧5个出口都被关闭锁死,现场人员不能疏散。

此次火灾造成323人死亡,烧伤130人,其中重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210.9万元。

经验教训:

公共场所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封堵。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四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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