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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盘龙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十二届盘龙区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本轮巡察期间(2021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将开放巡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受理时间为9:00—12:00,13:00—18:00,不分工作日和周末,具体如下:
联系电话:
13354601630
联系信箱:1.北京路481号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右楼道口;
2.锦武路15号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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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盘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17387168505区委巡察办电子邮箱:
qwxcb087163329005@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盘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来源:中共盘龙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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