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号角!盘龙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为深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3月4日,盘龙区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区委书记沃磊参加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陈海星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红昆、区政协主席吴文剑;区属相关部委办局及十二个街道分管领导;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中层以上干部;盘龙区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昆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应邀到会指导。
随后,杨锐围绕“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增强担当作为抓落实;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三个方面,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上,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当前昆明市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盘龙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议:
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要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将其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
要准确把握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的重要任务;
要把盘龙区建设成为高质量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毕春华表示,希望盘龙区高位推动、精心组织、创新推动、做出亮点、做出特色,早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最后,区委书记沃磊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了动员讲话。
会议要求
二是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着力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水平。要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正确方向;要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厚植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根基;要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支撑;要推进民族文化融合发展,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家园;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坚强保障。
三是要强化统筹、汇聚力量,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取得扎实成效。区属各部门、单位务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督查问效,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确保按期实现创建目标。
会议强调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力谱写盘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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