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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盘龙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七轮巡察于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3日对1个街道、4个部门、25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本轮巡察期间(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3日),将开放巡察来信来电来访渠道,受理时间为9:00-12:00,13:00-18:00,不分工作日和周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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