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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谣言与理性胡闹(附最新案例:原本无毒的“毒豆芽”,为何会造成上千起冤案?)

2013-10-20 布尔费墨

网络上总是传播着一些食品安全的谣言。这些谣言有的是一些被放大的怀疑,另外一些是有人刻意制造出来,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目的。那些容易识破的谣言,只要是习惯于理性思考的人就很容易辨别。另外一些则需要借助科学实验。

谣言的产生、传播都有其合理性。谣言的真伪鉴别难度不一,并且缺乏客观统一的标准。在相对自由的社会,政府往往对于大多数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谣言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这也就意味着,人们传播一件自己不那么确定的信息,往往是不用负责的。但传播一则耸人听闻谣言,却能给自己带来名誉上的收益。

在你按下转发键的时候,你的行为在传递着如下的信息:我是一个爱家人、爱朋友、爱自己身体、生活认真的好人。我对自己的生活有很高的要求,绝对不会为了省一点小钱而在食品质量上有任何妥协。

进而,你传递的信息在他人的解读中可能包含:我是一个有生活品味的人,我的生活非但不是穷困潦倒,简直是优雅精致。我的生活充满健康、活力与爱。

细心的读者可能看出来了,以上是城市中产阶级的典型心态。中国食品安全的歇斯底里,正是这一批没挨过饿的城市新兴中产阶级的杰作。

那些刚刚进城解决温饱只顾挣钱的农民工兄弟可不会在乎这些,那些吃特供的老爷们也不会在乎。最在乎食品安全的阶层就是那些从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得到好处并且仇恨资本主义的中产阶级。

当装腔作势,而不是理性思考,成为一种美德,成为一种阶级符号,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成为一种聊天必备的话题的时候,当你的圈子以智商低下,爱心泛滥,卖弄怜悯作为判断人的标准的时候,当几十年的党国教育教给你的仇视资本家的余毒还没有扫净,新的劳工权利福利国家环保邪教动物保护被公知灌输给大众的时候,当你的收入被政府以所得税的名义收去了五分之一,以社保的名义收去了五分之二,以房地产税费的名义收去了剩下的百分之八十,然后以通货膨胀的手段拿走你可怜的仅有的一点点储蓄的时候,你们却把你们不幸的源头指向了商人。

骂商人很安全,又可以装好人,一本万利,何乐而不为?看似非理性的声音,其中埋藏着深深的理性选择。《叫魂》似的歇斯底里,没有具体受害者和侵权行为的举报投诉,为政府找到了梦寐以求的打击无辜商人,寻租受贿的借口。

就像鲨鱼能在数公里之外闻到鲜血的味道,政府官员的嗅觉也极其敏锐,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扩张自己权力的机会。顺便说一下,那些要求政府缩小权力的声音他们则会充耳不闻。

这种非理性的言论被政府利用,出台严酷的食品安全法规,在打击非法商人的同时打击了合法商人。打击食品商人,必然导致商人人人自危,要么关进监狱,要么转行,要么提着脑袋硬着头皮继续做下去。

任何打击生产者的行为最终都会由消费者买单。食品价格上涨会造成什么?谁仔细考虑过?社会动荡,民不聊生?谁承担得起这个责任?

2012-5-17


案例:


原本无毒的“毒豆芽”,为何会造成上千起冤案?

作者:洪广玉(北京科技报记者,新浪微博@洪广玉)

来自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参考”,日期:2015-04-15。网址:http://t.cn/RA9glNj


据媒体报道,414日,因“毒豆芽”案被羁押近一年的福建芽农全尚根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取保候审,而在一审中,全尚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这预示着该案或许出现转机。全尚根的辩护律师蔡思斌向澎湃新闻表示,“这样的量刑在二审阶段,法院同意取保候审是非常罕见的。虽然取保候审不代表无罪,但案件无罪化发展的方向是比较明朗的。”

一起看起来普通的食品安全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其原因在于,全尚根背后是一个命运可能被瞬息改变的群体。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11日至20148月,全国审理的豆芽案件数量就超过700个,被判刑人数近千人。

这些案件中的“毒豆芽”,指的是“无根豆芽”,这种豆芽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了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酸这两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无根豆芽技术很早就被发明了,而且已被芽农使用近30年,但在2011年,这两种物质被卫生部逐出食品添加剂目录,此后,各地监管部门纷纷查处无根豆芽,各地芽农也纷纷“落网”。

“毒豆芽”之名不知首创于何人,但在笔者的印象中,只要是某地查处到了无根豆芽,媒体报道中一般都会用“激素”“毒豆芽”这样的字眼进行渲染,甚至还煞有介事地附上辨别无根豆芽的小贴士。无根豆芽不仅成了过街老鼠,还成为调侃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好例子,比如“一根豆芽菜,各部门均称不归自己管”这样的报道常见于媒体。

中国人已经习惯于在任何发生食品安全负面报道的食物前冠以“毒”字,而“毒某某”的说法流传久了,大家便信以为真了。所以,“毒豆芽”到底有多毒就很少有人较真了。实际上,无根豆芽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安全性很高。食品安全博士钟凯表示,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酸这两种物质的“半数致死量”均大于每公斤体重5(食盐为3),也就是急性毒性还不如盐,并且两者均未发现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可靠证据。再认真考证,当初卫生部将其撤出食品添加剂目录,其原因也是“没有工艺必要性”,与食品安全无关。

直到去年,事情才发生转变。201499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月芳质疑给分管食品安全的国务院副总理和最高人民法院上书,试图为无根豆芽正名,媒体报道后引来更多的关注。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也提交了一份建议,称“毒豆芽”案件有争议,亟需明确其法律适用。

不过,即使食品界、法律界已经开始重视到“毒豆荚”案件,但目前在审的案件究竟会是什么结局,仍然还不明朗。而在“毒豆芽”被严打的4年里,无数芽农因此倾家荡产,甚至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陷牢狱之灾,很多人被判刑24年。

“无根豆芽”被污名化的短短4年历史,很值得反思。如果说原卫生部因为某种理由将这两种植物生长调节物质划出目录尚可以理解,但多年来,因为豆芽的监管职责不清,导致这两种植物生长调节物质在豆芽中的使用无名无分,最后成为“黑户”,反映的是各部门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

更一进步,在对“毒豆芽”案的查处和审判中,科学一直缺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没有法律依据,其实质是将“不合格产品”一律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为何会发生这种低级的认知错误?其原因也不是朝中缺乏懂食品科学之人,而是在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高压”之下,相关部门已经没有勇气、动力去纠偏,因为“严格监管”“从重处罚”是一种政治正确,谁敢反对呢?

“严格监管”同样被媒体和公众所欢呼,大部分人可能观察不到也理解不了,一个“毒豆芽”的称号怎么会影响芽农的命运呢?为何不是芽农良知丧尽罪有应得呢?可以想见的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科学的缺失不会仅仅体现在某一个地方,也不会仅仅发生在某一部分人身上。而没有科学,公平和正义又从何谈起。

所以,那一部分芽农的命运,真的仅仅是他们的命运呢?

本文部分引用资料:

南方周末:《“毒豆芽”,冤不冤?》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374

澎湃新闻:《争议“毒豆芽”案突现逆转》

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20892?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钟凯博客:《“毒”豆芽毒不毒?》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e6ad5970102vb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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