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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费墨谈《道德经》之三——“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2015-02-04 布尔费墨

原标题:《三不原则应该成为政府的座右铭》


2012年6月10日,崔永元在其微博称,对崔永元公益基金将于今年8月在湖南开展乡村教师培训项目,湖南省教育厅却回复称“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崔永元很愤怒,批评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


“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应该成为政府的座右铭。这九个字用老子的话讲,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政府什么也不做,既不阻碍人民做生意改善自己生活,或做慈善帮助他人的努力,也不指手画脚越俎代庖。这样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人只有做事情,才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做事情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们自发自愿,平等互利地做某事。另一种是通过以警察枪支监狱来强迫人们做某事,或者用这些暴力手段强制征税,然后去用这些钱做某事。前者被称为“市场”,后者被称为“政府”。


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自由主义者眼中一目了然。但是还是会有形形色色的国家主义者坚持“政府应当做某事”的立场。他们认为,某些他们想要的事情,只有强迫别人才能完成。换句话说,为了完成他们的理想,必须让一部分人强迫另一部分人。


这种思想揭示了国家主义者的一个特点,就是自己的价值高于他人的价值。比如国家资助某个项目,就意味着政府决策人认为纳税人的钱在这个项目上的价值高于纳税人自己使用这笔钱的价值。国家禁止某件事情,就意味着决策人认为纳税人不做这件事的价值高于纳税人做这件事的价值。如此等等。


国家主义者认为价值是客观的,所以可以使用暴力推行这种客观的价值排序。而自由主义者认为,价值是主观的,没有任何人的价值高于他人的价值,使用暴力推行任何人的价值排序都没有合理性。


既然价值是主观的,那么只要不侵犯别人的身体和财产,每个人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使用自己的身体和财产。作为政府,不应有权去支持、反对,或参与他人和平地利用自己身体和财产的行为。


只有国家“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才能达到大多数人的理想:一个和平、繁荣、道德的社会。


首先,国家是和平最大的破坏者。国家名义上是公民身体和财产的保护者,实际上是最大的侵犯者。在历史上,战争、屠杀和饥荒,几乎都是国家政策产生的后果。20世纪最大规模的死亡,追究其直接原因,都是因为某些以国家为名的行为。其思想深处的原因,就是上面所说的,认为某些人有权使用暴力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之上。


第二,国家是繁荣的毁灭者,贫穷的制造者。放眼全世界,很容易可以看出,富裕的国度比贫穷的国度的人们,拥有更多的经济自由。国家的税收直接消灭财富,而形形色色的管制,比如营业许可,质量标准,劳工法案,知识产权,最低工资等等,则阻碍了人们顺利制造财富。


第三,国家是道德败坏的源头。国家的官僚体制,使得公务员不需要为了满足纳税人而努力,而竭力为上级服务,成为不管老百姓死活的寄生阶层。而福利政策和其他面向平民的财政支出使得普通人鄙视勤劳努力,渴望成为吃白食的寄生虫。


国家使用暴力迫使人们接受没有贵金属支持的货币,并且通过部分准备银行制度制造通货膨胀,使得节俭成为一种笑话,寅吃卯粮,提前消费,今朝有酒今朝醉成为时髦。国家通过政策惩罚勤劳与节俭,诱惑人们懒惰和浪费,并且竟然发明了一套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来支持他们荒谬的政策。


国家的所作所为与和平、繁荣、道德的社会背道而驰。多一点国家的权力,我们就离更糟糕的社会走近一步,政府里的老爷们少做一点事,整个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一点。


读者君,你是不是公务员,是不是统治者,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心中要有对于国家权力的正确概念。你要知道,在两千多年前,老子就曾经给我们留下了这几句至理名言。请你把这几句话记在心里,告诉自己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们,这样他们才不会重复我们上一代的悲剧,才能过得比我们这一代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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