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罚款!高明正严查电动车、摩托车!这些行为一律抓
开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肆意穿行、无视交通信号灯
罔顾道路标志标线……
以下都是惨痛的教训
↓↓↓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高明将启动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重点地区
高明区荷城街道为重点区域,请所有市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严查各种违法
重点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包括两轮以及安装有动力辅助装置的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过程中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罚。
重点时段
赶集赶圩时段、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重要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等时段的查处力度。
重点道路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道路物理隔离、路侧防护设施缺失的“双无”路段。
113省道、272省道路段,近5年各自发生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均超过100起,纳入重点道路加强管理。
公安部门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选择在城郊结合部、城镇商圈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严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
多起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因忽略这个细节
今年以来,佛山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59人!其中,事故中当事人因不戴头盔死亡的占7成以上,高达42人!
据统计,2018年以来涉摩涉电死亡交通事故共发生265宗,共造成273人死亡。调查发现,近8成以上死亡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2月28日15时许,湘A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112省道由大良往平洲方向行驶,行驶至顺德区陈村国通保税中心对开路段等候路口交通信号灯放行时,遇冯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从后方同向驶至路口。
随后,湘A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左转弯往伟业大道行驶的过程中,车头正面与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左面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
经查,冯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开摩托车不戴头盔
除了容易被老同学认出之外
重点是会被扣分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200元。
对于这次严查交通违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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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安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