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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车主注意!10月将有1200多辆机动车被强制报废

关注点这里→ 高明发布 2020-02-26



各位车主请留心!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

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将被公告牌证作废!


今年8月,全市已有1200多辆机动车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被依法公告强制报废。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将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后满两年才能重新考取驾照);


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驾驶不具备资格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直到补办相应的手续为止。



马上就到10月了

又有一批“马虎”车主

将因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

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将被公告牌证作废

共有1200多辆

快看看有没有你的车

↓↓↓


10月份逾三周期未检验报废车名单

上下滑动可查看具体信息


可能有的司机朋友

对于年检、强制报废是什么概念

还有些不清楚

明仔这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机动车年检


机动车年检即通过定期的安全技术检验(免检车辆除外),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要按照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中,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车辆强制报废条件


机动车按照车型和用途进行区分:使用年限从8年到20年不等,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排放物或噪音不合符国家标准的;


2013年5月1日起,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年检是为了定期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车辆未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果不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就会失去上道路行驶的权利。


赶快看看自己的车辆有没有逾期未年检的情况,逾期三个周期就千万不要上路了,不要等到车辆被报废、驾照被吊销的时候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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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公安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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