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车主注意!10月将有1200多辆机动车被强制报废
各位车主请留心!
连续三个检验周期
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将被公告牌证作废!
今年8月,全市已有1200多辆机动车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被依法公告强制报废。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将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后满两年才能重新考取驾照);
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
驾驶不具备资格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直到补办相应的手续为止。
马上就到10月了
又有一批“马虎”车主
将因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
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将被公告牌证作废
共有1200多辆
快看看有没有你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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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司机朋友
对于年检、强制报废是什么概念
还有些不清楚
明仔这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机动车年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强制报废条件
机动车按照车型和用途进行区分:使用年限从8年到20年不等,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排放物或噪音不合符国家标准的;
2013年5月1日起,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车辆年检是为了定期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车辆未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果不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就会失去上道路行驶的权利。
赶快看看自己的车辆有没有逾期未年检的情况,逾期三个周期就千万不要上路了,不要等到车辆被报废、驾照被吊销的时候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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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资料|公安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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