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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公司的难题

2016-09-06 李子暘 铅笔经济研究社

近日,郭德纲和其前徒弟曹云金等人在网上的大对吵,成为舆论焦点。看了双方的言论,仿佛都有道理。这种连续多年的深入私人关系,外人其实很难判断是非。本文无意理清这团乱麻,这里要说的是艺人合约的复杂性。

不光是德云社,艺人和签约公司翻脸,闹得不亦乐乎的事件,时常在媒体上看到,并不稀奇。原因就在于艺人合约的复杂性。

未出道的艺人,可能有潜质有天赋,但知名度很低或者根本没有,也缺乏资金培训、包装、力捧自己,甚至还是个小孩子。这时候如果有演艺公司慧眼识珠,认为他有发展前途,愿意在他身上投资,艺人当然求之不得,愿意接受很低的条件。他这时候什么都缺,急需帮助有的出身贫苦的艺人甚至急需解决生活的燃眉之急。碰到金主,简直太幸运了。这个阶段,艺人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往往极为融洽

签约之后,演艺公司掏出钱来,尽力把艺人捧红。如果不成功,自然无话可说,演艺公司只好说当初看错了人,自认倒霉。可是,如果捧红了,麻烦可能更大。

艺人红了以后,他这个人就具有了某种不可替代性。观众只认他这张脸,他就是票房保证。而且艺人的这种资本无法从他身上剥离这种情况下演艺公司往往会陷入被动。

如果艺人这时选择离开演艺公司,自行创业那么演艺公司此前的投资就打水漂了,不但白花了钱,还在市场中培养了一个同行竞争对手。另一方面,要求大红大紫的艺人依然按照当初很优厚,现在看来完全不值一提的条件为演艺公司赚钱,艺人心里肯定不平衡不满意。时间一长难免出现各种背叛、毁约、争吵、互相指责等等。当初的融洽成为令人尴尬的回忆。

在那些种种具体争端事实中找原因是不得要领的。这里主要的原因就是艺人红了,机会成本提高了。原来每月发给他几千元工资,管吃管住,小孩非常满意,终于衣食无忧了。现在他随随便便出场费就若干万,还想让忠实履行原条件,也确实强人所难

从演艺公司的角度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艺人被捧红这件事其实概率很小这是地地道道的高风险投资。想成为明星的小孩千千万,最终成功杀出重围,成为大众宠儿的不过寥寥数人。演艺公司的眼光再厉害,绝大多数对艺人的投资也必然虚掷。

演艺公司要想赚钱,就必须在少数成功艺人那里得到超额回报,否则,发掘人才的演艺公司这一行就无以为继。也就是,在这些艺人还没红时签对演艺公司很有利的合同,待他红了以后,公司就能得到大笔的收入。

很多和公司闹翻的艺人都拿出当年的合约诉苦,指责演艺公司的苛刻。公众看到他这样著名的艺人居然要被迫接受那么苛刻的条件,往往在情感上同情艺人。实际上这些条件所谓苛刻,只是相对艺人红了以后的情况来说。对那些刚入行的小孩来说,这些条件完全可以接受,有的甚至颇为不错。

这个问题的解决很难,并不想看上去的那么容易。

有人会说,很简单,公司开始就和艺人签个长约,就不怕他们红了以后反悔了。问题在于,既然捧红艺人的成功率极低,和所有艺人都签长约,就等于要花钱长期养大批红不了的人。这个财务负担可不轻。

另外,即使有长约在身,红了的艺人自己不愿意了,得住人也留不住心。这是演艺公司的风险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的不同所在。其他风险投资也是失败率极高,但他们成功的项目那里,往往可以得到技术、设备、专利等其他收入。这些是可以和人身分开的。可艺人的赢利资本完全无法和他这个人分开。艺人走了,或者不愿意好好工作了,演艺公司没法离开他仍然得到收入。

也就是说,靠契约、靠法律,并不能充分解决这个问题。现实中,有的地方电影行业是靠黑社会来恐吓艺人不得变心严守合约。另一种解决办法是避免明星化香港早期的邵氏影业就是这个模式。工业化生产电影,对明星的依赖不高。但邵氏模式后来被嘉禾明星取代。这可能是电影、娱乐行业发展的必然。明星的作用就是比其他因素重要。

由于黑社会什么的办法现在都不好使了。只能重新回到法律的路上想办法。现实中,演艺公司就要在艺人潜力、合约长短、签约条件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反复权衡,尽量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要么,演艺公司有一个德高望重、控制能力极强的领导人,靠他的个人威信阻止走红艺人流失。德云社可能就想靠这个办法解决问题。但这个办法谈何容易

总之,这里,恐怕没有干脆利落的解决办法。

过去,演艺公司有办法控制艺人时,就愿意有潜力的艺人大笔投资。现在,由于对艺人的约束整体上趋于松弛,演艺公司对艺人的投资也是犹犹豫豫、有所保留。这可能是现在那种水平超强的大明星较少,而中等级别的明星较多的原所在。凡事皆有代价,有一得必有一失。

20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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