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生存的秘密

2017-12-04 李子暘 铅笔经济研究社 铅笔经济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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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银行生意的基本模式说起。这里所说的银行,是指可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储蓄银行,也称为特许银行。因为这种银行在哪个国家都不是可以随意开办的,需要领取国家颁发的特许牌照。你说他们是垄断也可以。

银行的生意是这样的:左手从储户那里拿到钱(银行的债务),右手借给来贷款的人(银行的债权)。银行挣什么钱呢?挣的是这之间的利息差。当然,还有一些手续费、账户费等其他收入,但银行基本的业务模式就是赚取利差。

其他的企业经营时一头是债,另一头是商品或者服务。银行却两头都是债,这边向储户承诺,那边接受贷款人的承诺,这样的结果就是,银行天生就是一种非常不稳定的结构。他们永远无法摆脱两种风险。

风险一:贷款人违约,没有按时还款。这样,银行就无法向储户支付利息及本金。两个承诺都泡汤了。这被称为信用风险。

风险二:银行要把储户的存款期和贷款人的借款期一一匹配。如果银行揽到的储蓄都是一年期的,发出去的贷款却都是十年期的,那就麻烦了。一年过后,如果有储户上门取钱,会发现银行金库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大堆放贷合同。这被称为流动性风险。

从基本业务模式来说,银行可以空手套白狼,一分钱都没有就开张做生意,只要他们确保贷款人都按时还钱,并把储蓄和贷款的期限完美匹配。显然,这在现实中是根本做不到的。

所以,银行不但不能空手套白狼,还得事先准备好一大笔钱才能开业,这就是股东投资,也称为股权资本。如果贷款人还不上钱,银行要拿投资人的钱来补偿储户,也就是用实实在在的资本应对信用风险。

怎样应对流动性风险呢?银行不能把存款都放贷出去,要留出一部分作为准备金——准备着储户随时来取钱。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叫做准备金率。目前我国这个比例是百分之十几,上下会有浮动。

银行采取的这两种方法,可以缓解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仍然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结构。从本质上来说,所有银行都永远处于资不抵债的“濒临破产状态”。

不仅如此,银行的应对之策还引出了新问题。投资人把钱放在银行,虽然得到了股权,但银行的内部人,也就是经理人员,会有动机勾结贷款者把钱弄出去,变成坏账,然后侵吞。反正亏的是投资人的钱,内部经理人自己可是赚得钱包鼓鼓。棘手之处在于,投资人不可能时时刻刻防范内部人。

再有,虽然股东投资可以应付一些贷款违约,但真要出现大面积贷款违约,那钱也根本不够。类似的,准备金可以应付日常储户提款需要,但如果大量储户来取钱,就会出现银行最害怕的“挤兑”。银行的灭顶之灾就来了。

可见,虽说所有企业都需要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但银行对财产权法律保护的要求格外多。股东需要政府颁布监管银行内部人的法律,需要通行的会计准则和监管机构,需要财产评估和抵押机制,需要法庭和警察来执行贷款合同。储户则需要政府的存款保险制度,确保自己的储蓄不会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除了这些银行本身的财产权需要法律保护以外,一些伴随着全球贸易出现的金融工具,也对法律保护有高度的依赖,比如汇票和支票。如果国际贸易只能通过金银货币来进行,人们就要把大量金银货币跨洋翻山地运来运去。汇票、支票的出现,大大减少了这些麻烦。各家银行结算了这些票据以后,只需要运送净额的少量金银货币即可。

这些票据,只是一张张纸片。人们为什么愿意用整车整船的货物,换一张小纸片?就是因为相信国家法律能够确保票据被执行,相信违法者会受到制裁,自己的货物不会打水漂。这就要求国家有能力制定和实施关于金融票据的种种法律。

实际上,远洋国际贸易、特许银行、民族国家差不多是同步发展起来的。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互相需要。而且,谁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从无到有地打造出高效的法庭、诚实的警察、准确的房地产和商业登记。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这就解释了后发国家追赶先进国家的困难所在。所以,实现成功追赶的国家,屈指可数。

放债人自古就有,可能古埃及就有了吧,但吸收公众存款的储蓄银行却完全是个现代产物。在国家能力不强的传统社会,是不可能出现这种银行的。索马里无意之中做了一个社会实验。1990-2011年间,索马里差不多处于无政府状态。在此之前,索马里有储蓄银行,但在那个无政府期间,索马里的储蓄银行消失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一个政府有了银行所需的各种保护财产权的能力,包括制定和执行监管银行内部人的法律,强制执行各种贷款合同的能力,法庭和警察也都很能干,能有效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问题,有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制止储户的挤兑,能够维持银行经营所需的种种社会条件,这样一个强大的政府,其权力也必然足以掠夺银行资产。

因此,除了上述那些财产权问题以外,银行还面对一个最大最难的财产权问题:怎样既享有政府的保护,也防止来自政府的掠夺?没有政府的法律保护,根本就不会有银行,但如果政府掠夺太多,银行也无法生存。

当然,在现实中,无论是那种类型的国家,都有自己的储蓄银行,没有被政府掠夺殆尽,原因就在于,银行离不开政府,政府也离不开银行。

储蓄银行出现初期,以英格兰银行为代表,政府主要需要银行帮助发行国债,筹措战争经费。另外,银行在远洋贸易上的作用,对商人很重要。政府当然也需要远洋贸易带来的种种收益和国家权力的扩张。政府、商人、金融家,事实上构成了一个互助三角。

那么,到了今天,基本上不打仗了,远洋贸易也早已成熟稳定。政府对银行的需要是不是不那么强烈了呢?

恰恰相反。虽然现在不打仗了,但政府对银行的需要却比过去要强烈得多。在当代社会,银行已成为政府整合各种社会群体、分配权益的重要工具。政府通过银行,收买一些人,讨好一些人,暗中剥夺一些人,向另一些人输送利益,实行广泛的权益再分配。

这其中的具体手段包括:对抗商业周期、收取通胀税、直接放贷给政治盟友的企业、为关键选区的特定行业融资、人为增加就业、投资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扶植战略产业、发放小企业信贷、学生贷款、资助住房项目等等。在这方面,不分意识形态,全世界的政府有很大的共同性。

而且,政府的很多政策,是以牺牲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益为代价的,比如,虽然法律上说政府应该制裁没有及时还款的违约贷款人,但如果贷款人在政治上足够重要,政府就会说服银行承担坏账。

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是把储户的损失在全体纳税人之中分摊。这种制度的关键在于分摊是“默默进行”的。纳税人比储户要分散得多。毕竟,如果选民毕生的积蓄化为乌有,政府却说自己无能为力,这样的政府前景堪忧。

而且,很多纳税人同时也是储户。作为个体,他们很难看清复杂政治博弈中自己的利弊得失。但政府和银行的关系,正建立在非常复杂的政治博弈之上。政府财政、选票、经济增长、银行投资人、内部经理人、贷款人、储户、纳税人、需要救助的特定群体、高收入群体、外国人……数不清的群体和利益,通过银行和政治纠结在一起。离开政治,是不可能真正理解一个国家的金融和银行的。

最重要的是,政府和银行之间的这种关系,即使是在理论上,也不可能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政府和银行,注定将在相爱相杀中长期共存下去。

 

李子暘为铅笔经济研究社主编,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以下二维码是作者的个人公众号,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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